作者st60456 (Penny)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債務問題
時間Mon Dec 1 12:00:46 2025
請問嘉義市是否有推薦擅長處理債務的律師收費公道
因父母年輕不懂房屋問題造成有背債
但因為無法償還導致欠債等中年想還的時候找不到
債務公司,問銀行應該是轉賣債務,聯徵也說沒有欠
債,現在67歲收到債務公司說92年欠債90幾萬變成
300多萬寄來的通知他們的壽險大概20幾萬還有一張
40萬是死亡才可領取的壽險保單被扣住。再來要進行
債務協商,想看看是不是有好的律師可以諮詢
請站內,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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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先看是否有滿足時效抗辯 12/01 13:03
2F:→ maniaque: 至於若只有40+20 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基本上就當作沒了 12/01 13:04
3F:→ maniaque: 若有勞保,死亡給付對方不能扣,基本生活給付不能扣 12/01 13:05
4F:→ maniaque: 協商歐? 有六十萬的肉在那,就別想低於這些錢談得了吧 12/01 13:05
5F:→ maniaque: 時效抗辯可以拼看看 12/01 13:05
6F:→ maniaque: 他們得舉證有催討事實 12/01 13:06
7F:推 endlesschaos: 92年欠的債至今沒有超過15年 原則上還沒罹於時效 12/01 13:12
8F:→ endlesschaos: 但55歲理論上也不會是不懂問題弄到欠9X萬的年紀 12/01 13:12
9F:推 stevenchiang: 現在是114年欸,你確定沒超過15年嗎 12/01 14:40
10F:推 KKyosuke: 定期換債權憑證的話是有可能時效還沒過啊 12/01 16:56
11F:→ maniaque: 以樓主發文內容,看不出來前面有走法院判決拿到債權憑證 12/01 17:00
12F:→ maniaque: 而且本金跟利息的"債權時效不同" 12/01 17:03
13F:→ maniaque: 扣住就對方聲請,剩下就是你們債務方去查並且抗辯而已 12/01 17:04
14F:→ maniaque: 利息滾到三倍本金,走法院比較快 12/01 17:05
15F:→ maniaque: 但至於債務人這邊這些年多怠惰,那就另當別論了.... 12/01 17:06
16F:→ maniaque: 若碰到債務人隱匿一些事實沒有明講,一查,就會很賭爛的 12/01 17:07
17F:→ maniaque: 這種轉賣來轉賣去的債權,有機會找到漏洞的 12/01 19:08
18F:推 KKyosuke: 如果已經走到債權憑證那麼時效都是一樣的五年 12/01 23:04
19F:→ KKyosuke: 如果沒走到債權憑證...那時效早就過了也不用管了 12/01 23:05
20F:推 maniaque: K大,不能不管啊,至少要去異議抗辯 12/02 08:28
21F:→ KKyosuke: 講難聽點 強制執行還能辦下去就不可能是時效已過 12/02 10:51
22F:→ KKyosuke: 強執還沒辦的話 等上法院再來抗辯 12/02 10:52
23F:→ maniaque: 就看不出到底是走到哪階段啊,樓主寫的有點凌亂 12/02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