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istars (該讀書囉)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取得通常保護令之騷擾行為
時間Thu Sep 18 09:05:09 2025
請問在取得通常保護令後
相對人在社群網路上某串他人文章底下推文貶損聲請人人格名譽、誹謗等(沒指名道姓但
可以知道在說誰)
因為被其共同好友發現然後轉貼給聲請人才得知這件事
聲請人可否依此行為
對相對人提起違反保護令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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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138.2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758157511.A.960.html
1F:推 maniaque: why not ~? 雖說自行對號入座不一定被肯認 09/18 09:12
2F:推 WindT: 看保護令內容 09/18 10:06
3F:→ ministars: 保護令有寫禁止對聲請人騷擾、通信、跟蹤……或其他非 09/18 10:36
4F:→ ministars: 必要之連絡 09/18 10:36
5F:→ maniaque: 令的主文有 不得對聲請人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 吧 09/18 10:39
6F:→ maniaque: 只是所推文內容這樣寫,樓主描述 "可以知道在說誰" 09/18 10:42
7F:→ maniaque: 這點有時候客觀來講....嗯,看認定了 09/18 10:43
8F:→ ministars: 因為就是影射,但內容具體可辨識是誰讓人聯想到特定對 09/18 11:56
9F:→ ministars: 象 09/18 11:56
10F:推 WindT: 可以 09/18 12:12
11F:→ oresta: 第三人文章? 09/18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