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smoR (Skyline GTR)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妨害自由與傷害
時間Mon Aug 11 01:55:43 2025
各位前輩好
小弟於上周因細故與人發生糾紛,該日上周找了四個人於車站攔我
然後其中一人開我車門並試圖拉我下車,我用手撥開
後來不煩其對方人多勢眾,且干擾我營業(我為計程車司機)
因此下車道歉,對方其中一人在我道歉過程中揮拳打我
並恐嚇若有下次,就不用在此營業做生意。
事後我發現車上多了一道刮痕,應為對方所為。
我至警局提告(妨害自由,傷害,毀損以及恐嚇),警察也調閱車站監視器,可惜並
沒有拍到。後來我們和解後,也寫了和解書,我至警局撤告傷害。
我當下有問警員,妨害自由為公訴罪,撤告傷害後是否仍要開庭
(因為我必須營業養家,開庭對我來說並不是好的解決方法,且我已跟對方和解)
警員回答要看檢察官,我又問警員對方是否會到法庭
警員回答不會。我又問警員對方是否有作筆錄,警員也說沒有。
並說會將提告書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決定是否開庭。
我又問警員若我不出庭,會怎麼樣嗎? 警員也說不會怎麼樣。
我想請問這種情況,檢察官是否會起訴對方?
我不出庭是否會怎樣? 老實說我並不想上法庭。
想請各位大大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73.1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754848545.A.A03.html
1F:→ aryyang: 那個庭不是法庭是偵查庭,你不想讓檢察官更了解事實真相 08/11 12:07
2F:→ aryyang: 是你的自由,之後不起訴或是敗訴就自己承擔這樣 08/11 12:07
3F:→ maniaque: 傷害都撤告了,檢察官看一看被害者法益已無主張必要 08/11 12:19
4F:→ maniaque: 大概就緩起訴處分吧 08/11 12:19
5F:→ maniaque: 把你們雙方的和解書影本隨狀附上 08/11 12:20
6F:推 endlesschaos: 告訴人不前往偵查庭最爛也就是不起訴而已 但你不想 08/13 21:57
7F:→ endlesschaos: 上法庭這點其實在你提告之前就要先考慮了 除非你一 08/13 21:58
8F:→ endlesschaos: 開始就很篤定對方一定會求和解 08/13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