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rew6355tw (andrew6355tw)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拋棄繼承疑問
時間Thu Jul 10 01:01:16 2025
請問
老爸走後, 兄弟2人決定先處理後事, 再處理遺產.
家中人丁單薄, 有母, 姐+外甥(成年中度?知覺失調症), 我弟 & 我
都算好商量, 但由於後事處理完
+姊公司特休假多(大概被要求放假跑去韓國8號才回來
所以目前剩16天處理拋棄繼承(需3個月內.
是有想儘快完成遞狀, 但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沒經驗.
斷斷續續google的時間, 加總有3~5個工作天超過了.
應備書面資料&證明文件 大概懂個雛型了.
想問
我 母&姊 拋棄繼承的話,
姊拋棄繼承這部分 外甥有代位繼承的權利嗎?
& 是為什麼?
請解釋一下,讓我多了解一點 免得一直補正舟車勞頓.
聊天過程中 我姊貌似提到過外甥中度?知覺失調症
& 姊是監護人or法定代理人(不懂
感覺拋棄繼承有點麻煩
走協議的方式來分配財產 應備文件會不會簡單一些?
是不是協議書一樣要法院公證.
走協議的方式 google到資料比較少
看能不能丟幾個連結給我個參考.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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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ndrew6355tw (220.136.90.160 臺灣), 07/10/2025 01:04:13
※ 編輯: andrew6355tw (220.136.90.160 臺灣), 07/10/2025 01:04:52
※ 編輯: andrew6355tw (220.136.90.160 臺灣), 07/10/2025 01:22:44
※ 編輯: andrew6355tw (220.136.90.160 臺灣), 07/10/2025 01:36:41
1F:推 taoist9999: 帶你手上有的資料,去管轄法院(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戶 07/10 05:56
2F:→ taoist9999: 籍地為準)的訴訟輔導科詢問。 07/10 05:56
3F:→ maniaque: 協議比較好歐,這樣才有免稅額可以用 07/10 08:44
4F:→ maniaque: 順位繼承人就子女三人+配偶一人,四人均分 07/10 08:46
5F:→ maniaque: 協議書寫一寫,提出印鑑證明跟印章 07/10 08:47
6F:→ maniaque: 給負責跑的家人去處理就好 07/10 08:47
7F:→ maniaque: 子女拋棄繼承,孫子女不發生代位繼承 07/10 08:49
8F:→ maniaque: 除非是因為本身債務問題,不便取得遺產處分權利 07/10 08:50
9F:推 stevenchiang: 要子女輩全部拋棄繼承才會輪到孫子女輩 07/10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