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iaque (e)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遺囑?遺產?
時間Mon Jun 9 23:17:55 2025
※ 引述《v19791119 (阿育)》之銘言:
: 最後一次見面的時候,有問過需要什麼交代或信託嗎?姑姑說有交代好了,
: 讓兒子好好聽阿姨的話。
: 所以才會覺得有點怪,既然交代了怎麼會沒有任何訊息,好的壞訊息的都行。
: 不過確實不關我們的事
你阿姨走多久了??? 超過半年了嗎???
給你個提點好了
這樣子啦,你就先裝傻,單純問你那位表弟,
是不是什麼都不用他去辦??
也不用去戶政辦什麼,去國稅局辦什麼,
假如上面問題的答案都 "是"
他反問你問這些幹嘛,你就回答隨口問問.
(以下不用跟你那位表弟講)
那...之後呢,你回家後,直接問你媽媽一個問題
"阿姨(走的那位)是不是收養了表哥?"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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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YesNoter: 其實有點搞不懂他們的關係 表弟是姑姑的小孩 然後姑姑 06/10 16:22
2F:→ YesNoter: 的姐妹? 不也是姑姑嗎… 06/10 16:22
"三姊妹"(最少....)
照個人經驗,這位表弟的媽媽(上天堂那位),
應該是最小的妹妹(或二姊?),
照顧者是大姊
樓主的媽媽是二姊(或么妹?)
(個人認為是二姊,站中立,不介入)
其實也應該很簡單分辨(個人看法),
一般而言,收治醫院會找病患最親緣的親屬,來對於相關醫療文件
及決策決定(包含是否放棄急救)
(畢竟病患有子女,醫院不太可能會只找姐姐簽名)
若醫院都未曾找過這位本為病患子女的表弟來做任何文件簽署
那表示應該有個"一樣權利位階"的人做了
總之,若真如上面所推測,當事人也怪不了別人
若能有自己的親生子女,又何必低頭拜託親人來幫忙自己的照顧跟身後事?
而且,若沒有一個擬制直系身分,對於親人,很多事情都辦不了,幫不了
拿最近的某廖姓前藝人的case 來對比就好
長年照顧的密友 vs 廖姓藝人兒子
最終那位密友也只能發公開,說抱歉,緣分如此,自求多福,各安天命了
※ 編輯: maniaque (101.8.233.93 臺灣), 06/10/2025 19:53:20
※ 編輯: maniaque (101.8.233.93 臺灣), 06/10/2025 20:41:29
3F:推 v19791119: 好像是這樣,我家人說這事不要管,謝謝你們回覆 06/13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