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0939 (神奇小子)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本票上的地址
時間Sat Apr 26 08:34:04 2025
1.請問本票上的地址主要是填寫跟身分證一樣的戶籍地還是現居地呢。
2.假使當初在本票寫的地址,後來也搬家不住在本票上的地址了,我要怎麼送本票裁定?如
3.有爬文說債務人如果用本票債權不存在,是否就要不到錢了,要寫借據比較安全,我有匯
之前借朋友錢,目前遇到的狀況就是搬家了,人有在聯絡,我想要請他重寫本票,目前是比
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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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25.21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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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到底是要換票,還是要強制執行??? 搞得我好亂~~~04/26 08:38
他已經搬離原本在本票上寫的地址了,我這樣是否要請他重寫?還是只要知道他目前住的地
※ 編輯: sam0939 (49.217.125.219 臺灣), 04/26/2025 09:46:47
2F:→ ghghfftjack: 1. 沒所謂 地址可改可不改 你知道他的新地址 送裁定04/26 09:56
3F:→ ghghfftjack: 時告訴法院04/26 09:56
4F:→ ghghfftjack: 3.債權不存在是打官司的意思 打贏了你還是能要到04/26 09:57
5F:→ ghghfftjack: 借據同樣意思 你借據打官司 打贏了你還是能要到04/26 09:58
6F:→ maniaque: 你只要能知道他最新的住址就好,至於怎樣取得就是另外事 04/26 10:28
7F:→ maniaque: 況且,這新地址是戶籍地,還是租的?04/26 10:29
8F:→ eno4022: 我記得法院會想辦法找到人,應該 04/26 10:56
※ 編輯: sam0939 (49.217.125.219 臺灣), 04/26/2025 12:51:17
9F:→ ghghfftjack: 沒那麼複雜 想聲請裁定提示後去聲請04/26 13:27
10F:→ ghghfftjack: 本票只要符合形式要件就會過 04/26 13:27
謝謝你們的解惑,原本只是單純幫助同事,誰知道借錢容易討錢難,朋友還要走到法院就不
好看了
※ 編輯: sam0939 (220.134.176.160 臺灣), 04/26/2025 14:10:44
11F:推 babyno: 我怎麼記得本票只要能證明是誰就好,反正寄發通知後等20天 04/28 18:10
12F:→ babyno: 再說 04/28 18:10
13F:→ a1679210: 住址可以寫你知道都寫下去 法院都會送達你寫的地址? 04/30 10:03
14F:→ a1679210: 我寫過4個地址 法院都有寄去這4 個地址 04/30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