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onisy (堂本瓜一)
看板LAW
標題[心得]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官司
時間Mon Apr 21 00:47:47 2025
2022年2025年,打了一場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的官司,把心得稍微記錄一下
給各位參考
話說前妻拿了我的簽名,做成本票,向我索要20萬元,有天一封強制執行的法院命令
把我嚇一跳,因為我連那張本票長什麼樣子都不知道(寫在類似日曆紙的地方)
我查了網站,立刻打民事官司,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可以暫停強制執行)
本來想請律師,但是想想,律師費大概7-8萬,我勝訴也等於花了7-8萬,所以決定
自己來
首先進入簡易庭,簡易庭法官非常硬,只問我簽名是不是我簽的,我說:是
然後我想再補充,他就說:你只要說是或不是就好 不讓我有發言機會
所以簡易庭這審,我敗訴,原因就是法院認為是我簽的,被告也拿出 line對話記錄
內容有一段「妳也是就要我簽一個沒有金額的字據,這也不是我想要的啊」
法院認定這是我簽的本票,判我敗訴,我整個傻眼
好,敗訴後我就上訴,二審是有三位法官判決,準備庭開了兩次(有點忘),只有一位法官
我就把那張本票是我在開庭時才第一次看到,並且把被告如何在這段時間對我索要金錢
並且我承認簽名是我的,但是是簽名在前,被告把本票自行補上(包含金額)
我沒有欠被告錢,也沒有和解商量20萬元這個數字
最後的言詞辯論庭,我以為會有像辯論一樣的攻防,可以當面對質,
沒想到法官只是說,雙方的證據都拿出來了,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原來不是像電視電影一樣的辯論啊)
最後,漫長的等待,最後法院判我勝訴,因為金額20萬,所以不得上訴
二審法官判的真的蠻仔細的,感謝三位都是女法官(簡易庭是一位男法官)
最後看判決書上:原審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容有未洽。
法官給的理由簡單來說是:
被上訴人無法舉證上訴人(也就是我)授權簽完本票其餘部分(包含金額)
所以,只拿到別人簽名,其餘自己加注的本票,可能規格會過,但是沒有欠錢的
事實,法院依然會判敗訴.
在打官司的過程中,就是要一直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欠對方錢」,當時我問
過蠻多我的律師朋友,幾乎很多都認為我輸的機會大,前妻當時看到我時,也
跟我說,她的律師說我這場官司輸定了,為何還要再打?
我回答她:我只是想走個流程而以...
所以,平常簽名要放好...orz 我習慣拿到新筆就在紙上寫字的,這次被人利用
嚇屬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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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而且還是曾經最親密的人 04/21 03:17
2F:推 KKyosuke: 電影跟實際法庭不一樣的 你想像中的法庭攻防通常出現在 04/21 03:52
3F:→ KKyosuke: 準備庭而不是言詞辯論庭.. 04/21 03:52
4F:→ tomsawyer: 看不懂 所以票上的簽名到底是不是你簽的 04/21 06:30
5F:→ Adonisy: 先有簽名 再有本票 04/21 06:46
6F:推 ghghfftjack: 簽名是你的 本票看起來是符合形式的 金額即便一開始 04/21 07:53
7F:→ ghghfftjack: 沒填 你簽的那個也是本票 這個你應該看得出來吧 04/21 07:53
8F:→ ghghfftjack: 當你前妻拿出本票 然後有簽名 然後你承認是你簽的 你 04/21 07:54
9F:→ ghghfftjack: 主張的「他騙我簽了一張沒金額本票」剩下的舉證責任 04/21 07:54
10F:→ ghghfftjack: 全在你身上了 04/21 07:54
11F:→ ghghfftjack: 舉證不了 法官只能判你敗訴 04/21 07:55
12F:推 ghghfftjack: 我不是打算說簡易庭的好話 說實話簡易庭有些法官同類 04/21 07:58
13F:→ ghghfftjack: 案件處理多了 就只是走個流程 04/21 07:58
14F:→ ghghfftjack: 沒有你講的部分我覺得有疏失 不過你可以寫在書狀裡面 04/21 07:59
15F:→ ghghfftjack: 陳述 其實很重要這點 04/21 07:59
16F:→ ghghfftjack: 因為書狀的東西不審酌導致判決被撤銷 其實對法官傷害 04/21 08:00
17F:→ ghghfftjack: 很大 04/21 08:00
18F:推 ghghfftjack: 啊 看錯了 是你前妻拿的那個對話紀錄喔 那法官就 04/21 08:03
19F:→ ghghfftjack: 有點那個了 04/21 08:03
20F:→ Adonisy: 你在日曆紙上練字 簽名,然後被拿來做成本票 事情就是這 04/21 08:03
21F:→ Adonisy: 麼瞎 在練字時最好知道在簽本票 04/21 08:03
22F:推 ghghfftjack: 好吧 這個就真的挺瞎了 因為日曆紙要拿來做成也太牽 04/21 08:19
23F:→ ghghfftjack: 強了 04/21 08:19
24F:推 ghghfftjack: 如果你還想做些什麼 基本也可以考慮告刑事偽造票據 04/21 08:21
25F:推 sunnygirl30: 抱歉,我有點看不懂,意思是原po在日曆紙上練習寫名 04/21 11:47
26F:→ sunnygirl30: 字,並不是簽名在本票上,是這樣嗎?那本票上的簽名 04/21 11:47
27F:→ sunnygirl30: 是前妻臨摹描寫的嗎?這樣原po不需要承認啊 04/21 11:47
28F:推 WindT: 什麼紙寫上本票就是本票。那張正本應該真的是日曆紙,所以 04/21 11:55
29F:→ WindT: 才會反轉 04/21 11:55
30F:→ Adonisy: 是真的日曆紙沒錯 任何紙上寫上本票二字就是本票 04/21 11:59
31F:推 KKyosuke: 日曆紙也可以寫本票啊 04/21 12:02
32F:→ KKyosuke: 在紙上亂簽名被拿去寫成本票這種抗辯法官採信只能說運好 04/21 12:03
33F:→ Adonisy: 是 我搜集非常多證據 但是我擔心法官心證已成 04/21 12:08
34F:推 ca5hf1ow: 1.字據不等於本票+僅簽名為真=系爭本票非發票人所簽發 04/21 12:25
35F:→ ca5hf1ow: 2.債權人的債權舉證不足=債權不存在 04/21 12:26
36F:→ ca5hf1ow: 所以,到底有沒有在旅館被逼簽"字據"呢?真的是練筆才 04/21 12:27
37F:→ ca5hf1ow: 或拿到新筆隨手一寫被拿去利用嗎? 04/21 12:27
38F:→ ca5hf1ow: 很有趣的案子 04/21 12:28
39F:推 sunnygirl30: 本票是有價文件,原來成立條件這麼隨便喔?還要日期 04/21 12:31
40F:→ sunnygirl30: 、戶籍地址、蓋章之類的,不是嗎?隨便一張便條紙, 04/21 12:31
41F:→ sunnygirl30: 只要簽名,加工寫上‘’本票‘’,然後補上其他個資 04/21 12:31
42F:→ sunnygirl30: ,本票就成立了喔? 04/21 12:31
43F:→ sunnygirl30: 我對本票的認知是書局買的本票,我還以為這才是正式 04/21 12:33
44F:→ sunnygirl30: 的本票文件,真的是長知識了,第一次看到,超級詭異 04/21 12:33
45F:→ sunnygirl30: 的事情,還是說,本票成立的起源就是大問題 04/21 12:33
46F:推 ca5hf1ow: 只要符合本票的法定形式就是本票了~票據法§120 04/21 12:36
47F:推 sunnygirl30: 感謝分享,您的經驗真的超特別XD,哈哈,抱歉不是故 04/21 12:37
48F:→ sunnygirl30: 意取笑,還好順利解決,老天還是有眼 04/21 12:37
49F:→ sunnygirl30: 好的,我是真的不懂票據法,謝謝分享 04/21 12:38
50F:→ ca5hf1ow: 直接買本票就是避免形式上出錯~ 04/21 12:38
51F:噓 Musin: 嚇死人 每次10000是什麼鬼? 04/21 12:44
52F:推 leptoneta: 先前有在探討只讓金融業者能申請本票裁定 04/21 12:59
53F:推 maniaque: 要是整張本票都是簽名人自己親自手寫,判決大概就不一樣 04/21 13:00
54F:→ leptoneta: 但被金管會反對 不了了之 04/21 13:00
55F:→ maniaque: 就像之前也有聽聞過假郵局郵差拿著割孔的收據(下為本票) 04/21 13:02
56F:→ maniaque: 讓在家裡的老人簽收 04/21 13:02
57F:→ maniaque: (這是日本的還是台灣的? 忘了~~~) 04/21 13:02
58F:推 KKyosuke: 就跟拿衛生紙也能寫合約一樣 重點是內容 04/21 13:33
59F:→ Adonisy: 希望以本人慘痛經驗 讓大家不要陷入官司 04/21 13:49
60F:推 sunnygirl30: 拿到新筆,一般人就是畫圈圈或隨便亂寫,為什麼要寫 04/21 13:55
61F:→ sunnygirl30: 下自己的名字三個字呢?還是非常少見,抱歉,我是好 04/21 13:55
62F:→ sunnygirl30: 奇寶寶XD。上面舉例的郵差還處心積慮誘騙簽下姓名啊 04/21 13:55
63F:噓 Musin: 所以只能說說前妻敗訴是因為舉證不足 04/21 14:09
64F:→ Musin: 詳情請看113簡上161 04/21 14:09
65F:推 YOLULIN1985: 這樣不算偽造有價證券? 04/21 15:30
66F:推 YOLULIN1985: 看到裁判書了,真特別的狀況 04/21 15:49
67F:推 debaucher: 好奇為什麼會簽名當練字+1 是本來就在練簽名? 04/21 16:08
68F:→ maniaque: 不知道~~不用特別去糾結這個,二審法院判勝訴就對了 04/21 16:39
69F:推 iscu: 他不是說了嗎?拿到新筆會試寫看看 04/21 16:40
70F:→ iscu: 寫自己名字也算常見吧 ,畢竟那應該是最熟悉的字 。單純畫圈 04/21 16:42
71F:→ iscu: 圈叉叉比較難確認筆的狀況。記得以後要銷毀 04/21 16:42
72F:推 ghghfftjack: 本票內容符合形式確實就是有效票 但一般而言是不太可 04/21 17:02
73F:→ ghghfftjack: 能會信任 衛生紙 日曆紙這種東西 當提出債權訴訟的時 04/21 17:02
74F:→ ghghfftjack: 候是覺得法官本來就要用一般社會原則去推論這點 04/21 17:03
75F:推 iscu: 法律沒有限制的部分就是允許,從來沒有規定必須寫在什麼紙上 04/21 17:30
76F:推 iscu: 而且就有案例是寫在報紙、雜誌上的借據然後以此為藉口想賴帳 04/21 17:35
77F:→ iscu: 的,衛生紙也有過 04/21 17:35
78F:推 endlesschaos: 之所以會讓本票那麼好過就是要壓制支票使用 所以要 04/21 18:07
79F:→ endlesschaos: 怪就得怪前人為啥濫用支票 04/21 18:08
80F:推 sunnygirl30: 瞭解了,原來要追溯到支票 04/21 19:18
81F:→ sunnygirl30: 另外,其實可以練習寫永字八法啊XD,just kidding 04/21 19:20
82F:推 leptoneta: 大家愛用支票 因為以前跳票有刑責 比較有保障 04/21 19:52
83F:→ leptoneta: 為了鼓勵用本票 就創設本票裁定來快速實現債權 04/21 19:53
84F:→ leptoneta: 現在支票跳票也沒刑責 其實也沒必要讓一般人使用本票 04/21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