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tleBeauty (鬍子小妹)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繼承的問題
時間Sat Apr 5 01:57:29 2025
前陣子奶奶過世了(爺爺也不在了)
奶奶前幾年已經有預立遺囑
將她名下所有的不動產及現金都做好了分配
在遺囑中有特別提到
她名下的一塊A土地,要由五個兒女(甲乙丙丁戊)共同持有繼承,無設定任何的條件
現在五個兒女針對這一塊A土地的分配有意見
甲想把可繼承的1/5部分,都給戊
乙要放棄繼承
丙丁戊則表示依照奶奶遺囑規定處理
針對這塊A土地的處理方式
1.如果甲乙都選擇「拋棄繼承」
是否會損害到甲乙原先依遺囑取得的財產?
例如甲乙原本依遺囑分別可取得B地及現金1000萬
這部分是否會因為甲乙拋棄A土地的繼承而消滅?
2.可以單獨針對A土地另外做遺產分割協議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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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69.19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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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ttleBeauty (1.165.69.192 臺灣), 04/05/2025 01:59:32
1F:推 ghghfftjack: 沒那麼複雜吧 就A土地五個人簽分割協議書就好 04/05 02:22
2F:→ ghghfftjack: 別搞拋棄 除非不想碰家裡財產 04/05 02:22
3F:推 KKyosuke: 1.會 沒有單獨拋棄某部分這種事 04/05 06:26
4F:→ KKyosuke: 2.可以 04/05 06:27
5F:→ sagarain: 這不就自己重新協議就好 04/05 09:49
6F:→ sagarain: 丙丁戊說不定只是不好意思講不同意 04/05 09:50
7F:推 jasonyeh: 如果大家都有想法,就不要遵照遺囑另外協議分割方式就好 04/05 11:28
8F:推 maniaque: 可以把遺囑的事項整個盤進去遺產分割協議的項目 04/05 14:07
9F:→ maniaque: 然後就這一塊地另外做分割協議就好 04/05 14:07
10F:→ maniaque: 至少把遺囑放進分割協議後,就不會事後還有人吵特留分 04/05 14:07
11F:→ maniaque: 只是要留意有無繼承人有高額負債情事 04/05 14:08
12F:推 javabird: 千萬不要抛棄,會少一個扣除額。五人協調好就協議分割 04/11 16:41
13F:→ javabird: 就好,google一下,很容易辦 04/11 16:41
14F:→ maniaque: 總之,不建議針對各項遺產做分割協議,一次處理好為妥~ 04/11 16:51
15F:→ maniaque: 包含總歸戶查不到的遺產如骨董/現金/畫作/債權 04/11 16:52
16F:→ maniaque: 至於扣除額,要斟酌個別繼承人是否有高額負債,該額度所 04/11 16:53
17F:→ maniaque: 拋棄的遺產稅是否高過可繼承遺產或被債務侵蝕的份額 04/11 16:53
18F:→ maniaque: 反正各繼承人也要誠實 04/11 16:54
19F:→ maniaque: 免得蓋牌沒講,講好的分配結果被債權銀行直接告到法院 04/11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