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f2436 (chicke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人代排有違法嗎?
時間Wed Feb 12 10:31:21 2025
同事休假回來,帶了伴手禮請公司吃
一邊在炫耀說是很有名的店
他花錢請人代排才買到
有點好奇,這個行為在台灣算不算違法呢?
有看到有人拿出《社會秩序維護法》來解釋: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
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之罰鍰。」
然後也有看到新聞有寫:
https://udn.com/news/story/7270/7935133
但也沒給出結論。
自己看完這些的想法是:如果排到的產品黃牛有加價賣就是違法,但如果是用「代排」的
名義多收一筆錢就不算違法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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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56.7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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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endlesschaos: 那款寫得很清楚 客體限定是「運輸、遊樂票券」 請 02/12 10:48
2F:→ endlesschaos: 人代排伴手禮當然沒事 加價賣也沒事 02/12 10:50
謝謝解惑
3F:推 maniaque: 勞務承攬,有什麼問題???況且食物又不是運輸業遊樂業 02/12 10:51
4F:→ maniaque: 就算今天去伴手禮店排隊批貨來加價賣,也不違反法令 02/12 10:52
好的明白
※ 編輯: cf2436 (1.200.14.81 臺灣), 02/13/2025 10: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