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ccharomyce (酵公菌)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殺死配偶是否仍可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時間Sat Dec 14 03:24:00 2024
殺害配偶會失去遺產繼承權
但是否不會失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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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ndlesschaos: §1039Ⅲ規定不得為繼承人時的請求數額不得超過離婚 12/14 10:36
2F:→ endlesschaos: 時應得數額 另外殺害他方是§1052條規定的裁判離婚 12/14 10:38
3F:→ endlesschaos: 事由 你覺得法官這時會判你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 12/14 10:39
4F:推 maniaque: 雖然日本那件老少配最後判無罪,但是想太多 12/14 14:14
5F:推 leptoneta: 1039是用於共用財產制吧? 而且裁判離婚也能請求才對 12/15 00:07
6F:→ endlesschaos: 裁判離婚要看事由 我不覺得法官會判准婚姻中殺害另 12/15 08:50
7F:→ endlesschaos: 一方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這樣每個人都去找個富翁 12/15 08:51
8F:→ endlesschaos: 或富婆結婚後 等存夠一定的錢再殺了對方不就大賺 12/15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