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nchiang (RF)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收到本票裁定後強制執行前主動還款
時間Sat Nov 16 23:29:34 2024
※ 引述《kuriko (K)》之銘言:
: 朋友A與親戚間因為房產處理問題有簽本票
: 原本說好房子賣掉後A再清償,但本票上沒有寫還款日期也沒有註明無利息
: 現在親戚反悔房子還沒賣掉就聲請本票裁定,A也已經收到裁定書(還未超過10日)
: 想請問:
: 1. 查資料說聲請本票裁定的前提是要有「付款之提示」,如果A提抗告說對方從未做過這個
可以,法院會要對方提供有付款之提示的證明
如果有推文K大的狀況,就依K大說明
: 2. 如果A現在馬上將本票上的金額全額付清,是否還是需要另外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
如果債權確實存在,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是沒有意義的
A願意履行當然最好
: 3. 承上,在強制執行前還錢是否只要還本票上記載的金額就好,還是一定要連裁定書上的6%利息一起還?
利息要一起還,除非對方同意你只還本金就好
: 查了許多資料大多是從債權人的角度出發討論怎麼討錢
: 但A的情況是沒有惡意欠錢,只是簽本票時沒有做好功課導致目前這個狀況...
: 所以想知道在A有意願也有能力還款的情況下現在應該怎麼做最好,謝謝
給錢時記得把本票拿回來,最好還要做好有還錢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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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42.4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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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現在的本票格式通常都有免除做成拒絕證書的字樣 要抗辯 11/16 23:33
2F:→ KKyosuke: 未提示的話依票據法必須由債務人舉證 11/16 23:33
喔喔,原來如此,太久沒做本票裁定了
※ 編輯: stevenchiang (36.225.42.48 臺灣), 11/16/2024 23:35:39
3F:推 kuriko: 謝謝s大回覆,針對第2點想再請教,如果A現在就還清本金+利 11/16 23:37
4F:→ kuriko: 息,但法院10天後還是會發確定證明書給對方,這時候要怎麼 11/16 23:37
5F:→ kuriko: 避免對方又惡意去強制執行呢? 11/16 23:37
所以才要把本票拿回來啊,本票裁定聲請強制執行需要提出本票正本,對方沒正本就不能
聲請強制執行
※ 編輯: stevenchiang (36.225.42.48 臺灣), 11/16/2024 23:40:35
6F:推 oresta: 我想借題問一下,未記載,也未見票,哪天是到期日? 11/17 07:24
7F:→ oresta: 還是單純三年期限的原因? 11/17 07:29
8F:推 KKyosuke: 因為理論上在做本票裁定的時候法院就會要對方提出有提示 11/17 11:52
9F:→ KKyosuke: 的證據了 11/17 11:52
10F:→ KKyosuke: 或至少對方得敘明曾經提示.. 11/17 11:54
11F:推 oresta: 學校不是兒少法保護範圍 11/17 12:16
12F:→ oresta: 不好意思,回錯 11/17 12:16
13F:推 kuriko: 了解,我誤會強制執行只需要確定證明書,原來還是要出具本 11/17 15:49
14F:→ kuriko: 票。謝謝s大跟1樓K大的補充說明 11/17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