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rrowind (晨風)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關於借名送平信
時間Sun Nov 3 16:06:24 2024
如題 還請各位大哥解釋
以下解釋各人物
事實經過:C女為有前科之人
b女為c女之員工
A女和c女有過節
便以b女的名字為標的寄平信給新聞報社
公開其前科
問題:想請問這樣是有可以告成
散步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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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3 m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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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和你一樣是位冒險者,直到我的膝蓋中了一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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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730621186.A.274.html
1F:→ bagaroach: 亂數生日也沒有證件號,除非再發郵件的時候有說我是XX 11/03 19:23
2F:→ bagaroach: 公司的B,不然你怎麼證明此B為彼b?再來怎麼證明A用B帳 11/03 19:23
3F:→ bagaroach: 號發信?最後文件內容只有判決書嗎?有沒有加油添醋的 11/03 19:23
4F:→ bagaroach: 文字,如果都沒有,就看有沒有個資法適用 11/03 19:23
5F:推 handle7979: 妨礙名譽 後段有涉及私德的部份也算 就像到處說某人 11/04 12:02
6F:→ handle7979: 是同性戀 雖然他確實是 但是這涉及私德 11/04 12:02
7F:推 ikariamman: 個資法 11/04 13:15
※ 編輯: Morrowind (1.34.10.7 臺灣), 11/11/2024 15:06:55
※ 編輯: Morrowind (1.34.10.7 臺灣), 11/11/2024 1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