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cage (凱哥)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阻擋道路 強制罪的問題
時間Tue Oct 22 23:34:50 2024
各位版友好
我買的房子(公寓大廈)一樓旁邊有一小塊狹長型的空地
空地旁邊緊鄰是隔壁大樓
後面是荒郊野外
也就是前方是唯一的入口
權狀上面標示我也擁有開土地的持分 這部分我去地政事務所確認過
現在的狀況是
但一樓在裝潢的時候,用一小道矮牆堵在出入口, (大概只有到膝蓋的高度)
不僅如此,矮牆後面直接放置他們家的水塔
水塔非常大 把整個入口直接堵死 人完全過不去
變成我無法靠行走的方式到達我土地的持分
請問這種行為會構成強制罪嗎?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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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72.12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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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cage (114.136.172.122 臺灣), 10/22/2024 23:35:42
1F:推 ca5hf1ow: 要證明他有想要阻止你通行的意思比較難吧... 10/23 00:02
2F:→ ca5hf1ow: 但走法律途徑他最後應要讓你通過=>忍受通行 10/23 00:03
水塔直接堵在出入口
沒有阻止通行的意思 那能否移開?
應該不可能
這也是我想了解的重點 你這樣放置大型障礙物在這邊
算不算是阻止我通行
3F:→ maniaque: 管委會呢?? 10/23 10:33
兩手一攤 不知道 不清楚 不確定
※ 編輯: ncage (114.136.172.122 臺灣), 10/23/2024 12:48:38
4F:→ maniaque: 只有你有影響到還是大家都影響到了? 10/23 12:57
其他人不知道
真的要說有什麼問題 可能逃生吧 或是這其實有點像是防火巷的功能
但逃向一個荒郊野外好像也很怪
但我的重點是 這是我的地 我也可以合法使用
他這樣讓我完全無法使用
5F:→ oresta: 荒郊野外是懸崖嗎? 10/23 15:51
台灣要找到懸崖有點難吧
就是一個完全沒有路可以過去的叢林
要過去需要披荊斬棘的地步
※ 編輯: ncage (114.136.172.122 臺灣), 10/23/2024 20:44:38
6F:→ apple94: 這是民事問題吧 強制罪的要件很難符合,你也不會覺得這 10/23 21:33
7F:→ apple94: 算強暴脅迫吧? 10/23 21:33
8F:→ maniaque: 若妨礙到公眾,才有討論價值,若只是你覺得不爽,那...... 10/23 23:48
9F:推 jetaimeaussi: 也覺得很難適用,剛好遇到相同事情警察是打去跟 10/24 23:39
10F:→ jetaimeaussi: 跟對方說提告強制罪,對方5分鐘內就移走 10/24 23:40
11F:→ mantour: 可能唬人也是警察處理這些日常小糾紛的一種方法 10/31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