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ro249238 (小炎)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競業條款的補償可以用承攬契約規避?
時間Tue Oct 1 12:48:43 2024
YT上某個影片看到的內容
原本只是吃瓜
但是突然又對裡面扯到的法律內容好奇
台灣Vtuber企業 春魚(類似演藝經紀公司)跟旗下Vtuber(藝人)解約
想用競業條款綁人家一年內不能再從事該行業
但是又以當初簽訂之契約為承攬契約
故不適用勞基法的理由而不給予或僅給予低於最低薪資的補償
這樣怎麼想應該都不會成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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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kariamman: 有事實上指揮監督,就不會是承攬 10/01 13:08
2F:推 KKyosuke: 沒有補償就很容易變成違反公序良俗顯失公平而無效.. 10/01 13:46
3F:→ KKyosuke: 重點在於一個人打訴訟太耗時耗力又浪費時間了 10/01 13:47
4F:→ KKyosuke: 公司知不知道這規定有問題? 大多知道 10/01 13:48
5F:→ KKyosuke: 但還是這樣搞 因為大部分的人不會去抗爭... 10/01 13:48
6F:→ zero249238: 事情的發展是已經到公司主動想拿這個競業條款去告對 10/01 13:58
7F:→ zero249238: 方了 10/01 13:58
8F:→ zero249238: 但是對方提出未獲得應有賠償所以無效 10/01 13:58
9F:推 KKyosuke: 那就是公司蠢啊... 10/01 14:17
10F:→ saccharomyce: 讓你上法院不甚其煩 公司也只要出錢出嘴就好 10/01 15:01
11F:→ iscu: 公司真的不見得知道,去年還遇到個律師完全不知道半薪的修改~ 10/01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