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ang8691 (huang)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禍調解後,對方逾期尚未匯款
時間Mon Jul 15 16:42:28 2024
請問發生車禍後,雙方到區公所調解簽了調解筆錄,到了期限對方還沒將金額匯到帳戶,
這樣還可以提告過失傷害嗎?(期限還在車禍發生後六個月內
因為有看到是說簽了調解筆錄代表調解成立,就不能再提告刑事與民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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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看你怎麼簽的 07/15 17:29
2F:→ KKyosuke: 不過如果是在區公所簽的 除非擬定的人腦子有問題 通常 07/15 17:31
3F:→ KKyosuke: 是不能再以原先的事件提告 你只能以對方違約為由民事處 07/15 17:32
4F:→ KKyosuke: 理 直接強制執行(但對方如果沒錢沒工作就...) 07/15 17:33
5F:推 forevernew: 你應該拿那張和解書去民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其實就 07/15 18:56
6F:→ forevernew: 算你一開始告刑事又如何,對方不付錢給你就是不付啊 07/15 18:56
7F:→ forevernew: !談判就是金錢雙方接受、對方可以負擔,一次付清 07/15 18:56
8F:→ iscu: 樓上說法錯了,有刑事責任的前提下對方比較會有籌錢的想法 07/16 07:38
9F:→ iscu: 只剩下民事時, 賴著又沒啥大事~ 07/16 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