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lfmoon6 (荷蘭大兔)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刑訴法上搜索與逮捕問題
時間Sun Jun 16 20:38:50 2024
想請教各位,一般說違法搜索,連帶的扣押會跟著不合法;那麼違法的對人搜索,連帶的
逮捕或拘提是否也不合法?
例如,司法警察官為逮捕通緝犯,徵求房屋共同權限人之同意,但實際上違反刑訴第131-
1程式者。(且無第131條1項1款適用時)
(106年三等調查局試題)
但是否只問拘捕當下有無合法事由(有無令狀、現行犯、通緝犯之逮捕等等)?我自己是
認為搜索不合法,找到的東西跟人應該就是不合法。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2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718541532.A.FAE.html
1F:→ halfmoon6: 似乎可用放射效力通說只及物證解釋。感謝 06/17 00:02
2F:推 leptoneta: 拘捕是拘捕 搜索是搜索 06/17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