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tsi (tsi)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探視時間
時間Sat May 25 14:24:52 2024
請教版上各位律師、先進
小孩監護權歸前夫
一個月二次過夜探視。
但是前夫時常找理由晚送到,卻要求我依照合約時間送回去。
我明白合約只有對我未依約送回小孩的罰則,沒有訂定對前夫的罰則對我很不利,但是我
就只能這樣看著我自己的權益被損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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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01303099: 蒐集他晚到的次數與時間 找律師處理 05/25 19:58
2F:推 miyajeal: 看是什麼原因拖延時間,不然就跟他說你負責接送,不用 05/30 08:48
3F:→ miyajeal: 麻煩他了 05/30 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