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son5566 (勃鬆)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祖父過世繼承問題
時間Wed Apr 17 08:34:04 2024
各位好
因祖父過世有些繼承問題想請教
背景大致如下
祖父在上個月過世
家庭有繼承權的成員如下:
配偶:祖母
子女輩: 我爸 我叔叔 與我姑姑共三人
孫輩: 我 我姊 我堂姐 我堂弟 共四人
曾孫輩: 曾孫女(我女兒快 1歲)
主要想詢問的問題是
盤點完祖父的遺產 尚有一些可繼承
目前預計由祖母與我爸子女那一輩三人共同繼承
對法律不是很熟悉故來請教
我看法條上寫
第一順位是配偶跟直系卑親屬
理解上孫輩跟曾孫輩應該也都算直系卑親屬
所以想請問 直系卑親屬也有順位的問題嗎?
是1. 子女輩 > 孫輩 > 曾孫輩?
還是其實是2. 子女輩 = 孫輩 = 曾孫輩?
如果是1的話 只要子女輩有繼承
後面的孫輩跟曾孫輩就可以不用去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嗎?
如果是2的話 是否就一定要去辦理拋棄繼承呢?
小問題請教
再請各位大大幫忙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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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ijh: 直系血親卑親屬 親等近優先。。。靜靜的看上一輩互動即可 04/17 08:46
2F:推 forevernew: 我記得是配偶1/2,子女們再平分1/2 04/17 09:32
3F:→ maniaque: 孫字輩的上一層沒先死的話,就沒有代位 04/17 09:38
4F:→ maniaque: 配偶部分分兩部分,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跟與順位之間的 04/17 09:39
5F:→ maniaque: 繼承比例 04/17 09:39
6F:→ maniaque: 配偶與第一順位,是位階相同(如本案就=四人去分) 04/17 09:40
7F:→ maniaque: 如第一順位GG,配偶與第二順位去分時,就是配偶1/2,其他人 04/17 09:40
8F:→ maniaque: 分剩下的 1/2 04/17 09:40
9F:→ maniaque: 但是,看你底下子女 "貪"或者"不貪"(我習慣這樣稱呼 ) 04/17 09:41
10F:→ maniaque: 好一點的,就是"尊重長輩" 讓祖母決定看要怎樣分配 04/17 09:42
11F:→ maniaque: 這就是不貪 04/17 09:42
12F:→ maniaque: 貪的,就是家族撕B ,互相告來告去,爭來爭去 04/17 09:43
13F:→ maniaque: 要我就給你一句話..."不甘你的事,就少管" 04/17 09:43
14F:推 leptoneta: 祖母和父母輩的事 和孫子輩無關 04/17 10:50
15F:→ boson5566: 了解 感謝大家幫忙解惑 不然只看條文好像看不出順位內 04/17 12:20
16F:→ boson5566: 的順序性 謝謝各位! 04/17 12:20
17F:推 jasonyeh: 你只是沒注意到民法第1139條 04/17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