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bcboy2002 (小明)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朋友被前雇主提告侵占
時間Tue Mar 26 19:40:10 2024
朋友之前因為跟前雇主因為談好的薪資沒有照實履行
以及要跟雇主索取薪資單也不給
就直接寄存證信函給雇主說要解除雇傭關係
解約後雙方說好隔天要歸還鑰匙
結果隔天早上雇主又傳訊息說要當天中午前歸還
朋友因為那時還在上班不便外出
也有回覆訊息說要到下午五點後才有辦法還鑰匙
結果雇主就丟了一句 中午前不交就要告侵占
請問這樣告侵占真的有辦法成立嗎?
另外想請問有沒有辦法可以反制這種無良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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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xuit96lo: 有表明下午可以還 不具有侵占意圖 侵占不成立 03/26 20:17
2F:→ xuit96lo: 揚言提告是雇主的權利 查無不法 03/26 20:17
3F:推 ikariamman: 要告就讓他告 03/26 23:06
4F:推 forevernew: 誣告賺年終 03/27 01:49
5F:推 v3su: 要解除雇用關係?卻在上班無法歸還鑰匙? 03/27 06:19
6F:→ v3su: 如果你尚未解除雇用關係而直接在別處上班,等於你有可能損害 03/27 06:21
7F:→ v3su: 公司生產效率,我怎麼覺得你錯的很離譜 03/27 06:21
8F:→ v3su: 抱歉,我看懂了 Q Q 03/27 06:22
9F:推 KKyosuke: 當然不會成立 03/27 08:51
10F:推 maniaque: 1.不會成立, 2.頂多是給付延遲,況且一開始已經議定隔天 03/27 09:16
11F:→ maniaque: 雇主單方要在特定時間,也要另方答應才算合意 03/27 09:17
12F:→ maniaque: 反正隔天包含到00:00~23:59 03/27 09:17
13F:→ sindyevil: 建議他帶成年人的朋友過去見證 也最好留下對方有確實收 03/27 13:26
14F:→ sindyevil: 到的歸還紀錄,歸還時間最好紀錄到分鐘. 03/27 13:27
15F:推 ping1207: 跟我的故事有點像呢 03/28 01:46
16F:→ DomainT: 一定不會成立 你朋友已有告知了 告下去 就純是造成你朋 03/30 07:53
17F:→ DomainT: 友的麻煩而已(要去做筆錄或偵察庭) 03/30 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