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ysh710320 (魯酸菌)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借據問題
時間Wed Mar 20 23:50:53 2024
板友好
最近有要借人錢
上網看了一些借據的格式
要貸與人跟借用人兩邊都填上身分證字號跟住址
請問貸與人的身分證字號跟住址 可以忽略不寫嗎? 謝謝
請問這個有法律上的必要性嗎?
我是想說:貸與人作為債權人理應是不怕跑路 不需要提供這麼多個資給對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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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indT: 知道借錢等於送錢、交付用轉帳、簽借款協議就金額、利率, 03/21 00:00
2F:→ WindT: 以及還款等條件約定好就可以 03/21 00:00
3F:→ windwater: 應該是要思考個人比銀行、當舖討債更強的地方在那! 03/21 08:18
4F:→ stevenchiang: 身分證要寫啊,不然你之後打官司要怎麼證明被告那個 03/21 09:45
5F:→ stevenchiang: 張小美就是你借據上的張小美 03/21 09:45
6F:→ stevenchiang: 但借錢的重點是除了借據外,你有把錢交給對方的金流 03/21 09:46
7F:→ stevenchiang: 也要保存好證據, 03/21 09:46
我的意思是 甲方(借出錢的)不寫 只有乙方(跟人借錢的)寫
8F:→ maniaque: 抖音爛片:你先證明你爸是你爸,檢附相關證明再來辦繼承 03/21 10:32
9F:→ maniaque: 最好叫你爸出面證明你是他兒子,不然不能給你辦繼承 03/21 10:33
※ 編輯: tysh710320 (220.137.128.183 臺灣), 03/21/2024 10:53:13
10F:→ CZXtar: 若對方主張借據沒有註明出借人不願意還錢,你持有的證據 03/22 18:21
11F:→ CZXtar: 不足以證明該張借據是你簽發的話就有得吵了 03/22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