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3867458 (casdei)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限定繼承問題
時間Sat Feb 10 20:52:28 2024
大家新年快樂, 小弟爺爺去世, 但因為生前財產不是很清楚, 有些叔叔大伯姑姑在國外, 辦理限定繼承好像會來不及, 想問說
有去申請爺爺財產清單, 發現只有10000, 沒有其他債務, 但不確定生前會不會有沒有什麼借據之類的, 如果不辦理拋棄繼承, 三個月時間一過變限定繼承, 這樣後面會有什麼風險嗎?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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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tevenchiang: 叔叔大伯姑姑不辦拋棄繼承跟你爸爸要不要辦拋棄繼承 02/10 22:48
2F:→ stevenchiang: 是兩件事,不衝突 02/10 22:48
3F:→ stevenchiang: 你爸爸還是可以辦拋棄繼承然後就沒你爸的事了 02/10 22:49
4F:→ stevenchiang: 如果你爸不拋棄繼承,也最好在三個月內跟法院做 02/10 22:50
5F:→ stevenchiang: 陳報遺產清冊的動作,以保障之後的限定繼承不會出事 02/10 22:51
6F:→ maniaque: 沒有立刻第一時間衝回來搶遺產,基本上就是沒錢可以分 02/11 08:13
7F:→ maniaque: 民間債務借據什麼的,是總歸戶查不到的 02/11 08:14
8F:→ maniaque: 你爸的部分做完拋棄並通知就好了 02/11 08:15
9F:→ maniaque: 你孫字輩不用(若令尊還在世的話,拋棄跟代位是選一的) 02/11 08:15
10F:→ maniaque: 另外,政府給家屬的錢不是遺產,不受拋棄繼承限制 02/11 08:16
11F:推 GameTheory9: 民法第1162-1條第1項: 02/13 20:04
12F:→ GameTheory9: 繼承人未依第1156條、第1156條之1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 02/13 20:04
13F:→ GameTheory9: 院者,對於被繼承人債權人之全部債權,仍應按其數額 02/13 20:04
14F:→ GameTheory9: ,比例計算,以遺產分別償還。但不得害及有優先權人 02/13 20:04
15F:→ GameTheory9: 之利益。 02/13 20:04
16F:推 GameTheory9: 民法第1162-2條第1、2項: 02/13 20:05
17F:→ GameTheory9: 1. 繼承人違反第1162條之1規定者,被繼承人之債權人 02/13 20:05
18F:→ GameTheory9: 得就應受清償而未受償之部分,對該繼承人行使權利。 02/13 20:05
19F:→ GameTheory9: 2. 繼承人對於前項債權人應受清償而未受償部分之清償 02/13 20:05
20F:→ GameTheory9: 責任,☆[不以所得遺產為限]。但繼承人為無行為能力 02/13 20:05
21F:→ GameTheory9: 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在此限。 02/13 20:05
22F:推 GameTheory9: 結論就是:我國雖然在2009年改採全面限定繼承,可是 02/13 20:18
23F:→ GameTheory9: 有例外情形規定在民法1162-1、1162-2。假設繼承人三 02/13 20:18
24F:→ GameTheory9: 個月內沒有陳報遺產清冊(無法釐清債權人及債權金額 02/13 20:18
25F:→ GameTheory9: 多寡),也沒有照債權比例償還(侵害其他債權人受償 02/13 20:18
26F:→ GameTheory9: 權益,或導致有債權人未能依照債權比例平均受償等不 02/13 20:18
27F:→ GameTheory9: 公平情事發生),那麼繼承人的清償責任就不以所得遺 02/13 20:18
28F:→ GameTheory9: 產為限,也就是繼承人須拿出自己原本的財產來清償債 02/13 20:18
29F:→ GameTheory9: 權人。 02/13 20:19
30F:→ maniaque: 簡單講,想偷懶,就把責任丟給法院去處理,請對方去告 02/13 20:47
31F:→ maniaque: 告說遺產要拿多少出來還,就拿多少出來還 02/13 20:47
32F:→ maniaque: 畢竟法條就寫了 "以遺產分別償還" 02/13 20:48
33F:→ maniaque: 要是某甲100萬債權,告完,130萬遺產被拿走100萬 02/13 20:49
34F:→ maniaque: 那下一位乙同樣也是一百萬債權,那....就剩30萬可以償還 02/13 20:49
35F:→ maniaque: 但,這是法院判的 02/13 20:50
36F:→ maniaque: 那,要是甲直接找繼承人要錢,繼承人從130萬遺產拿100萬還 02/13 20:50
37F:→ maniaque: 那後來乙告官,繼承人說..."我已經先還甲100萬,剩30萬" 02/13 20:51
38F:→ maniaque: 那就會踩到樓上 G 大所講的...... 02/13 20:52
39F:→ maniaque: 繼承人得拿自己的財產來貼 02/13 20:52
40F:推 GameTheory9: 沒錯,就像M大講的。 02/13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