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5hf1ow (cashf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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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工安意外雇主認為勞工同事有責任負擔賠償
時間Fri Jan 19 17:51:55 2024
我個人是覺得,雇主告阿伯的心態就是想降低成本,分擔責任。
民事訴訟就賠償跟責任歸屬,刑事訴訟就是刑罰。
從文中看起來是民事訴訟先,尚未接到刑事訴訟有可能是,
先看看民事訴訟的責任能不能分擔到你阿伯身上,
可能的話後面再提告刑事訴訟讓你阿伯想辦法和解或者分擔責任。
如果是我啦,直接【告發】雇主過失(重)傷害罪。
然後併案處理,讓檢察官幫你調查,
民事訴訟你們如果不請律師法官基本上就是看你們說啥。
例如A→B→C→D→E,你們只提C以後的過程,
那法官不會去幫你們調查A→B→C,
但可能這前後是有相當因果的關係。
但刑事訴訟就會比較嚴謹了,而且你們也就不用特別請律師,
基本上就據實以報,讓檢察官幫你們起訴就好了。
後面順便附帶民事賠償,這些細節你可以請律師或者自己來。
基本上老人的好處就是,只剩下一條命,天不怕地不怕,
真的要扣到財產也不容易了,關也不會關那種進監獄可能會死在裡面的。
※ 引述《Juniorlin02 (虛擬是倒吃甘蔗,像花花)》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親友一位房屋裝潢業70歲的阿伯
: 受僱老闆指揮協助推車推動同事裝潢高處
: 65歲同事撞到樑柱,意外墜落成植物人
: 雇主皆無提供相關保險亦無安全防護措施
: 雇主為了省錢都請已退休的老勞工來幫忙
: 甚至推車都是65歲同事自備的
: 結果雇主賠償受害者200萬元左右
: 目前反過來提告阿伯
: 認為有過失責任應負擔賠償100多萬元
: 阿伯為已退休身份
: 為休閒時受雇主請託指揮協助
: 阿伯認為自己正常操作,無過失責任
: 但雇主有請律師團隊提告
: 最近即將上法院
: 問題:
: 請問阿伯有需要請專業律師陪同嗎?
: 需要注意相關事項,會有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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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uniorlin02: 感謝回復,目前親朋好友大家都有互相幫忙詢問地方仕 01/19 23:34
2F:→ Juniorlin02: 紳,多數代表議員也都沒有建議請律師,說照實回答就 01/19 23:34
3F:→ Juniorlin02: 好,本身就認為蠻無辜的,但沒上法院的經驗,怕對方 01/19 23:34
4F:→ Juniorlin02: 請律師團隊會不會就變成弱勢的一方 01/19 23:34
5F:推 KKyosuke: 你好歹找個有法律背景的議員或民代問看看吧... 01/19 23:37
6F:推 Juniorlin02: 親友都有去問過了,多數沒有特別建議請律師或進一步 01/19 23:39
7F:→ Juniorlin02: 動作,所以才上來問看看其他專業人士 01/19 23:39
8F:推 KKyosuke: 我是不太信有法律背景的專業人士遇到百萬等級的索賠敢說 01/19 23:41
9F:→ KKyosuke: 建議不請律師讓當事人自己處理的 會不會提抗辯差太多了 01/19 23:42
10F:推 Juniorlin02: 所以才上來問法律版的專業人士,他們沒有特別給什麼 01/19 23:44
11F:→ Juniorlin02: 建議,但也沒有保證一定沒事 01/19 23:44
12F:→ KKyosuke: 沒給建議跟沒問不是沒兩樣... 01/19 23:45
13F:推 Juniorlin02: 「沒有建議要特別請律師」,非「建議不用請律師」, 01/19 23:46
14F:→ Juniorlin02: 補充怕文字有誤會 01/19 23:46
15F:推 Juniorlin02: 問了很多人,感覺像是沒問,所以才上來問律師版專業 01/19 23:48
16F:→ Juniorlin02: 人士…目前好像也沒有得到特別明確的方向指示,可能 01/19 23:48
17F:→ Juniorlin02: 這個case比較艱難? 01/19 23:48
19F:→ kayak5566: 好心幫忙出事也要保護自己,不請律師斟酌字句自己寫受 01/20 07:27
20F:→ kayak5566: 顧指揮太誠實了 01/20 07:27
21F:推 sonrisalsh: 但這版也不一定都是專業人士啊哈哈哈,認真付諮詢費 01/20 12:49
22F:→ sonrisalsh: 諮詢找合法律師辣 01/20 12:49
23F:→ sonrisalsh: 有時候沒給建議是因為資料不多時間短暫而不是真的什 01/20 12:50
24F:→ sonrisalsh: 麼都不用做 01/20 12:50
25F:推 Juniorlin02: 指揮指的是老闆指揮兩位工人唷,不是我阿伯指揮同事 01/20 15:41
26F:→ Juniorlin02: ,我阿伯的專業是油漆裝潢,並非推推車,都是受老闆 01/20 15:41
27F:→ Juniorlin02: 指揮操作的 01/20 15:41
28F:推 Juniorlin02: 因為很多議員民代也不覺得我阿伯有責任,認為請律師 01/20 15:43
29F:→ Juniorlin02: 反而像自己心虛認錯 01/20 15:43
30F:推 debaucher: 你是找什麼議員民代...什麼叫請律師像心虛... 01/20 15:54
31F:→ debaucher: 都不知道該從哪邊開始吐槽了 01/20 15:54
32F:推 zivking: 100多萬的標的,怎會不覺得應該找律師? 01/20 16:31
33F:→ ca5hf1ow: 真的不用太相信那些民代有多專業… 01/20 17:54
34F:→ ca5hf1ow: 不是他們覺得,是法官最後怎樣覺得才是重點 01/20 17:55
35F:推 WindT: 請律師跟心虛沒啥關係,被告就不懂法律不請個懂的嗎?對方 01/21 05:51
36F:→ WindT: 排兵佈陣,每個問句都可能有陷阱要被告自己跳下去 01/21 05:51
37F:推 maniaque: 說真的,雇主投保雇主責任險,只是做為雇主應付民事責任的 01/21 11:24
38F:→ maniaque: 風險轉嫁而已,跟勞工工作時,對其他同事的過失責任是兩回 01/21 11:25
39F:→ maniaque: 事,本來就是這樣子 01/21 11:25
40F:→ maniaque: 受雇者受傷甚至死亡,求償對象第一一定是他的雇主 01/21 11:26
41F:→ maniaque: 刑事責任就看告誰,然後檢察官起訴誰,又判了誰有過失 01/21 11:26
42F:→ maniaque: 而且,先釐清是雇傭關係,還是勞務承攬關係 01/21 11:27
43F:→ maniaque: 自備推車而不是使用雇主工具,相對容易被認定是勞務承攬 01/21 11:28
44F:→ maniaque: 省錢?退休老員工? 阿你馬幫幫忙,那位老闆有拿刀逼嗎??? 01/21 11:28
45F:→ maniaque: 嫌那位老闆出價低,阿不會拒絕歐??? 又不是強買強賣 01/21 11:29
46F:→ maniaque: 阿不就是老員工自己知道價錢不好,開一般價找不到工作 01/21 11:29
47F:→ maniaque: 才接受比較便宜的價錢,對吧???? 01/21 11:29
48F:→ maniaque: 而"過失"這種事情啊,只要沾到邊,就是"過失" 01/21 11:31
49F:→ maniaque: 跟民事還有趴數比例,然後照比例判賠是不同的 01/21 11:31
50F:→ maniaque: 不是你單方自認為自己沒有過失,然後要在那邊司法不公 01/21 11:32
51F:→ maniaque: 工安看完,講的那句話的意涵,就單純人活還是人死的經驗 01/21 11:34
52F:→ maniaque: 法則,淡淡的告訴你,過失傷害跟過失致死,在他的經驗上 01/21 11:35
53F:→ maniaque: 會追責到哪個層級而已 01/21 11:35
54F:→ maniaque: 反正,我在第一篇就已經告訴你防火牆了 01/21 11:36
55F:→ maniaque: 也請參考這一篇,兩篇一併服用,找出 "最有利己方的方法" 01/21 11:37
56F:→ maniaque: 用不著把工安那句當免死金牌,好嗎??? 01/21 11:38
57F:→ maniaque: 反正這個案子,受害者家屬若沒有一併提告同事,就等撐過 01/21 11:40
58F:→ maniaque: 追訴而已 01/21 11:40
59F:→ maniaque: 現在要打的戰場在於老闆要跟那位推車的一人分攤一半 01/21 11:41
60F:→ maniaque: 案子前面賠兩百多,大概也是走和解調解處理的 01/21 11:42
61F:→ maniaque: 六十五歲的老人,剩餘價值不高,而且現在拿錢顧人比較重要 01/21 11:44
62F:→ maniaque: 司法正義什麼都是屁,沒錢就請不起看護,住不起養護所 01/21 11:45
63F:→ maniaque: 被害者家屬磨不起司法訴訟的漫長,所以選擇民事和解 01/21 11:46
64F:→ maniaque: 至於這篇說的,慫恿被害者家屬告重傷害的話 01/21 11:48
65F:→ maniaque: 那雇主直接一毛都不賠,也給你玩脫產,一審打完還有二審 01/21 11:49
66F:→ maniaque: 而被害者就天天燒自己口袋的銀兩去顧那位植物人 01/21 11:49
67F:→ maniaque: 燒到最後身心俱疲,搞不好直接連同植物人家屬一起燒炭 01/21 11:50
68F:→ maniaque: 有親自顧過失能的家屬,大概才會知道我上面傳達的意涵 01/21 11:51
69F:→ maniaque: 司法? 正義? 甲賽啦~~~哈哈哈哈~~~~ 01/21 11:53
70F:推 Juniorlin02: 感謝m大and以上其他人耐心回復,謝謝 01/21 19:47
71F:→ ca5hf1ow: 提醒一下本篇不是"慫恿""被害者"家屬, 01/22 01:32
72F:→ ca5hf1ow: 而是阿伯事主去"告發"雇主,被害者也只是本案的棋子, 01/22 01:34
73F:→ ca5hf1ow: 今天另外想到雇主有沒有賠償事實也要先確認, 01/22 01:36
74F:→ ca5hf1ow: 說要賠償跟已經賠償是截然不同的狀況。 01/22 01:36
75F:推 Juniorlin02: 詢問到:已經賠償。 01/24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