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n5436 (豺華)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繳費期限
時間Sat Jan 6 11:36:40 2024
阿嬷去年騎機車不慎跟人發生擦撞
當時有請警察做紀錄
對方有要求我們負擔醫藥費
當天有致電對方詢問傷者狀況
他說有問題再跟我聯繫
過了約半年對方突然打來提出索取醫藥費
我請他們一起參加調解
希望在第三方公證下完成理賠
後來對方直接找上保險公司
阿嬷因沒駕照不能以強制險理賠
保險公司因此發函向我們求償
因保險公司所提之金額與當時對方提的相差三倍
但保險公司又要求收到掛號五天內要繳費
否則要走法律途徑
請問只規定五天是否合法
我們想先釐清對方向保險公司申請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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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一天都合法 你要釐清可以 釐清的遲延時間要付利息 01/06 11:50
2F:推 maniaque: 我只想到,這台無強制險的車主不是也會收到一張罰單???? 01/06 13:13
3F:→ maniaque: 真的只有強制險? 01/06 13:13
4F:→ maniaque: 再者,強制險又不是實支理賠,本來就是依傷勢做理賠金額 01/06 13:14
5F:→ maniaque: 換言之,強制險歸強制險,既然本來強制險該賠的不能出險 01/06 13:15
6F:→ maniaque: 那就當然以加害的肇事人為追償對象 01/06 13:15
7F:→ zn5436: 這台車有保強制險,但阿嬷沒有駕照 01/06 13:28
8F:→ iscu: 可以直接走法律途徑, 要求五天內繳費是看你要不要答應而已~ 01/06 22:46
9F:推 forevernew: 還是可以申請強制險啊!但阿嬤要付給特別補償基金會 01/07 01:09
10F:→ forevernew: 現在是討論「受傷」的部分,透過強制險,沒有駕照或 01/07 01:11
11F:→ forevernew: 酒駕或其他特殊狀況,特別補充基金會才會出現 01/07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