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inhyuk (寶石美男)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執行命令
時間Mon Jan 1 18:07:32 2024
家人收到執行命令,
如果說可以聯絡到債權人
1.如果債權人願意撤銷,能否撤銷??
2.上面金額4萬多,但是家人一個月薪水都沒有那麼多,請問可以向事務官提出異議嗎?
?需要附上什麼資料嗎?
3.實際上不清楚多少金額,請問是否可以付清?不要扣押薪水呢?
4.之前有收到過存證信函,但是沒有收到過支付命令,再來收到就是執行命令,請問這樣
的流程是對的嗎?
抱歉 法律相關不太了解,再請各位幫忙了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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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剩餘不得低於債務人所在地區每月生活費1.2倍 01/02 10:37
2F:→ maniaque: 可以參考強執法115-1,112這兩條 01/02 10:38
3F:→ maniaque: 要是債務只有四萬多,拆分成幾個月分期還完就end 01/02 10:38
4F:推 ikariamman: 分期啊 01/02 14:41
5F:推 cylltylmlgh: 四萬多好好跟債權人談看看,不然扣押命令有可能會寄 01/02 15:16
6F:→ cylltylmlgh: 到雇主(公司)那邊 01/02 15:16
7F:推 starfirerex: 可以先去閱卷看一下到底是什麼原因的金錢債務,卷宗 01/07 18:23
8F:→ starfirerex: 裡也會有債權人的聯絡方式 01/07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