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dietw (EDDIE)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裁判費的疑問?
時間Fri Dec 22 19:00:37 2023
我112/12/12至法院遞狀,案由是請求對方修復漏水,我把我屋內的損失加總後,得出960
00元的請求金額,訴訟標的價額我也是填96000元,並於現場繳納1000元的民事訴訟費。
但今日(12/22)我收到簡易庭的規費繳納單,要我再補繳16335元。我上網至
https://ww
w.judicial.gov.tw/tw/cp-1653-58267-4ff46-1.html查詢,用96000元的訴訟標的價額計
算,一審裁判費那邊也是顯示1000元啊。
目前什麼庭都還沒開,連要鑑定什麼項目都沒談好,我很納悶這16335元是用什麼計算標
準得出的?
(16335+1000)/96000約等於18%。我爬了很多文,不是說裁判費大約是訴訟標的金額的1
%多一些嗎?
請各位前輩賜教,萬分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80.1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703242839.A.3D0.html
1F:推 banana321: 問書記官 12/22 19:40
2F:推 WindT: 沒裁定嗎? 12/22 21:18
3F:推 stevenchiang: 你拿你房屋稅單上的課稅現值算算看 12/22 21:32
4F:→ stevenchiang: 而且你應該會收到補繳裁判費的裁定吧 12/22 21:36
5F:推 asmp: 應該是沒說明請求被告修繕的費用,所以被法院依民事訴訟法第 12/22 22:04
6F:→ asmp: 77條之12逕以165萬核定訴訟費用吧。 12/22 22:04
7F:推 KKyosuke: 你不是請求"修復"漏水嗎... 12/22 22:52
8F:→ tnssh211448: 訴之聲明? 12/24 10:24
9F:→ eddietw: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的確,我的訴之聲明有寫到請求被告 12/25 00:31
10F:→ eddietw: 修繕他的房屋漏水,但確切金額仍未確定,所以法院應該是 12/25 00:31
11F:→ eddietw: 以1650000的訴訟標的去做計算了,補繳的費用沒有問題。 12/25 00:31
12F:→ eddietw: 但我想請問,倘若之後走漏水鑑定,鑑定內容估計被告的修 12/25 00:31
13F:→ eddietw: 繕費用只要十萬,這樣溢繳的裁判費會退還給我嗎? 12/25 00:31
14F:→ stevenchiang: 不會 12/25 09:30
15F:→ stevenchiang: 訴訟後依照法院判決的訴訟費用負擔比例負擔 12/25 09:30
16F:→ stevenchiang: 翻譯:打贏後自己跟對方要 12/25 09:31
17F:推 jasonyeh: 如果不想先繳這麼多的裁判費,可以考慮撤回再重新起訴 12/25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