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caca ()
看板LAW
標題家父車禍死亡,家人反被肇事者告損害賠償
時間Fri Nov 24 12:48:31 2023
如題,家父兩年前騎機車跟外送員相撞後,隔天因為頸椎受傷無法走路至醫院看診
手術後
死亡,經過一年的判決,也自己請了成大車禍鑑定確定對方過失40%,家父過失60%,家父
過世後由第三方保險公司理賠了金額,肇事者被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後來弟弟又代為
我們其他子女提告民事賠償,但法官認為已有第三責任險理賠金已足夠,判肇事者不賠。
已結案
今日家中收到肇事者提告「損害賠償」通知書,表示車禍後他腳趾頭受傷沒辦法工作那一
部分,
提告死者子女連帶責任,也就是我本人,但法院通知調解委員會,請問各位有什麼建
議? 或是看法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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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對方40% 由保險支付,你們這邊繼承人當然要擔剩下60% 啊 11/24 13:05
2F:→ maniaque: 既然選擇互相傷害的手段提告,被告也是理所當然,對吧?? 11/24 13:06
3F:→ maniaque: 當然,你要是有拋棄繼承就不甘你事,由有繼承的人去買單 11/24 13:07
4F:→ maniaque: 反正法院會判多少,會在裁判文內寫明 "由所得遺產範圍內" 11/24 13:08
5F:→ maniaque: 這些字眼,就看你們遺產申報多少,最多就那些,就醬~~~~~ 11/24 13:09
6F:推 kery1120: 查查看是不是超過兩年了,損害賠償2年會時效消滅 11/24 13:16
7F:推 jasonyeh: 該賠償的還是要賠償阿,既然你父親過失占六成,對方的損 11/24 14:51
8F:→ jasonyeh: 害是要賠償阿,不是父親過世了就可以不用賠償 11/24 14:52
9F:推 LaplaceDemon: 在遺產範圍內賠償 對方買保險也是要付錢的 11/25 00:51
10F:→ LaplaceDemon: 不是人死了就不用負責 當然如果你沒拿到任何遺產 11/25 00:52
11F:推 cottonoff: 你換位思考吧!你父親佔6成,家屬還提告過失致死,你 11/25 03:21
12F:→ cottonoff: 覺得呢? 11/25 03:21
13F:推 cottonoff: 謝依涵殺人案,連她的老闆都要賠償受害人家屬了 11/25 03:32
14F:→ marshmallowH: 你都說你們這邊60%了 那個標題是怎樣 11/27 13:28
15F:→ marshmallowH: 人家當然可以告你們 11/27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