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s5222 (sakslsl)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有關申請支付命令
時間Sun Oct 1 23:47:49 2023
大家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版上的各位大神們
聲請支付命令狀時,正本需要付上證物,那繕本也需要附證物給地方法院嗎?
若繕本需要付上證物的話,裡面其它個資,會一併寄給債務人嗎?
先前寄給債務人的存證信函的金額,如果有項目遺漏算到
事後在撰寫支付命令還可以再追加補上嗎?
還是存證信函的金額必須要跟支付命令的請求金額一定要一樣呢?
最後最後..想請教一下送台中地方法院的話,需要幾份繕本啊?@@
以上問題,懇請各位幫幫忙協助解答一下小弟的困惑,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166.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696175285.A.A3A.html
※ 編輯: phs5222 (114.32.122.8 臺灣), 10/02/2023 00:05:11
※ 編輯: phs5222 (60.248.166.132 臺灣), 10/02/2023 00:11:03
1F:→ jesil: 證物理論上要 實際上你沒附法院多數也不管你 10/02 14:09
2F:→ jesil: 存證信函不是重點 重點是金錢往來的證明 10/02 14:09
3F:→ jesil: 一個債務人 台中地院你可以6份繕本保險 10/02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