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eve1985 (職業小小魯)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這個狀況所適用的法條?
時間Wed Sep 13 20:08:15 2023
向國防部1985專線做不實指控,構不構成刑法310條誹謗罪。
今天聽到法律人解釋說,向國防部檢舉就跟提告一樣屬於個人權益,超過三人知悉也屬於承辦人員,並不符合散佈於眾的條件。
又另,之前某案例,檢方認為1985專線並無懲戒權,並不符合誣告條件。
對方不是軍人似乎也不能適用陸海空軍刑法的造謠罪
所以似乎撥打1985專線對於多次對軍人做不實指控的情況在法律人眼中並未違法?
關於這點大家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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