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kar0to (Poker Face)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警衛保管物品遺失問題
時間Sat Sep 2 09:43:54 2023
大家好,今天託學校的警衛把一件物品(1000元以下)轉交給我的
小孩(在學校上學)。警衛說他請一個學生(警衛
也不記得是誰)幫忙轉交,但最後遺失了。想請問這樣
可以民事求償嗎?請問法條是哪一條?
感謝版大的回答。
PS . 金額我不是很在意,只是很不滿警衛隨便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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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ailungsheng: 金額不在意就找律師吧,不然是先請學校處理 09/02 10:19
2F:推 KKyosuke: 警衛的工作也不包括轉交東西給學生啊 09/02 14:59
3F:→ KKyosuke: 隨便的態度? 09/02 15:00
4F:推 iscu: 去找教育部長投訴吧 09/02 15:05
5F:推 Lailungsheng: 我送過學校,大部分都是把東西給警衛然後蓋章,或 09/02 17:27
6F:→ Lailungsheng: 是放警衛室的空間(桌子,籃子,箱子),而且警衛 09/02 17:27
7F:→ Lailungsheng: 室通常有監視,所以我是建議先跟學校投訴 09/02 17:27
8F:推 OAzenO: 民事糾紛 09/02 19:06
9F:推 ocean11: 你沒付錢吧? 09/02 19:40
10F:推 Lailungsheng: 不用付錢啊,警衛是代表學校收件,真的要告就告學 09/02 20:29
11F:→ Lailungsheng: 校 09/02 20:29
12F:推 samhsueh1027: 警衛室應該有監視器,調閱應該可以看到是交給那個 09/04 00:54
13F:→ samhsueh1027: 學生吧 09/04 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