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tDog699 (亞洲巨砲)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通保法問題
時間Sun May 14 14:21:07 2023
通保法第五條規定最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所列法條才能調閱ip位置
那如果有人犯的罪是最重三年以下之有期徒刑,警方還可以調閱他的相關資料嗎?
還是就不包括三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153.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684045269.A.2E9.html
1F:→ haiduc: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才能調閱IP位置 最重本 05/14 16:49
2F:→ haiduc: 刑三年以下就不能調閱IP位置了 所以「刑法妨害名譽及信用 05/14 16:50
3F:→ haiduc: 罪章」的理論上都不能調閱IP位置 05/14 16:52
4F:→ haiduc: 但是有所列條項的罪還是可以調IP位置 例如最重本刑五年以 05/14 16:55
5F:→ haiduc: 下的詐欺罪 05/14 16:55
6F:→ haiduc: 但是某些告PTT網友妨害名譽的案件還是有不少成立的 例如 05/14 17:02
7F:→ haiduc: 郭台銘告PTT網友就有成立罪名 05/14 17:05
8F:推 leptoneta: 有本事也能自己蒐證查IP當證據 05/14 17:26
9F:→ HotDog699: 那如果像盜用照片這種著作權相關的能調嗎? 05/14 21:20
10F:→ haiduc: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並沒有條列要處罰著作權法的法條 而且著 05/16 13:09
11F:→ haiduc: 作權法並沒有最輕本刑三年(以上)的罪名 所以通訊保障及監 05/16 13:10
12F:→ haiduc: 察法不能因為著作權法的罪名調閱IP 05/16 13:11
13F:→ haiduc: 理論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不能因為著作權法的罪名調閱IP 05/16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