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qq0823 (八卦版肥宅)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我老婆外遇,我想告對方
時間Tue Apr 18 21:41:43 2023
如題
我老婆外遇跟我坦承,對方明知我老婆已婚還追求我老婆
最後我老婆被我抓包才坦承,不該發生都發生了
請問,我想控告對方,除了妨礙家庭我還可以控告甚麼嗎?
另外我人在國外工作,可以全權委任律師處理嗎?
因為這事情對我很大的傷害,我可以不要出庭嗎?
就全權委託律師打官司。
我只想知道最後的結果這樣。
請問這樣的費用大概是多少?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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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scu: 追求並不違法 要看他們互動是否越矩 04/18 21:54
2F:→ ooqq0823: 已經越矩,交往互喊老公老婆,並發生關係 04/18 21:56
3F:推 Blue6: 有代理人就不用出庭,告贏對方就賠錢 04/18 22:51
4F:推 Lailungsheng: 通姦不是除罪了? 04/18 23:40
5F:→ iscu: 通姦除罪是指沒有刑事責任,民法的妨礙家庭還在~ 04/18 23:45
6F:→ iscu: 基本上這個提告就是求償賠償,如果還沒上法院就和解與上法院 04/18 23:53
7F:→ iscu: 才判賠, 還有請的律師不同價格會有差異, 粗略估計5~8萬 04/18 23:54
8F:→ iscu: 但是也要看你的訴求,如果是求償個幾百上千萬,花幾十萬請個 04/18 23:56
9F:→ iscu: 律師團對來處理也不為過~ 04/18 23:56
10F:推 xninjax: 這種的厚,賠償最多不超過40萬啦 04/19 00:49
11F:推 xninjax: 上裁判書查詢:侵害配偶權 04/19 00:50
12F:推 leptoneta: 我猜推文會有人來跟你吵配偶權不存在 沒有損失可言 04/19 02:07
13F:推 SigmundFreud: 老婆被別人追求,老公提告賠償,除罪直接讓配偶轉 04/19 06:43
14F:→ SigmundFreud: 職 04/19 06:44
15F:推 GameTheory9: 吳法官:配偶權不存在,夫妻對彼此沒有獨占使用權! 04/19 07:44
16F:→ GameTheory9: !! 04/19 07:44
17F:推 callling: 通通發生了,就看這句話怎麼證明。不過台灣賠償的價格 04/19 08:47
18F:→ callling: 都很低 04/19 08:47
19F:推 jasonyeh: 原文寫的沒有很清楚,你老婆被你抓包到底是抓包什麼,如 04/19 09:05
20F:→ jasonyeh: 果只是抓包她被人追求,應該是沒有侵害配偶權,但如果是 04/19 09:06
21F:→ jasonyeh: 她也接受對方的追求,不該做的事也做了這樣才有成立,只 04/19 09:07
22F:→ jasonyeh: 是如果這樣難道你老婆沒有責任嗎 04/19 09:07
23F:推 maniaque: 通姦已經除罪化,人有獨立人格,性行為也是自由的 04/19 09:18
24F:→ maniaque: 先管好你財產比較實際點~~~不然就讓對方交出財產換自由 04/19 09:22
25F:推 jj89066: 真的滿受傷的 04/19 11:18
26F:推 JustSad: 人在國外,撒錢打官司,沒證據但很受傷~律師跟小王賺翻 04/19 12:22
27F:推 zivking: 阿不然尊夫人被人家上了就不能用嗎XD 04/19 12:57
28F:推 Godofthebutt: 小丑來了笑死 04/19 14:08
29F:噓 Godofthebutt: 按錯 04/19 14:08
30F:推 halfmoon6: 丈夫有人格權吧 04/19 17:06
31F:推 monarch0301: 讓你的錢包離那個女人遠一點 可以避免二次傷害 04/19 21:03
32F:推 A1pha: 實務上,確實法官判陪就差不多40萬左右。但是和解的話, 04/19 23:27
33F:→ A1pha: 就有可能不止。 04/19 23:27
34F:推 zivking: 某樓小丑真的好笑,您夫人既然還能用,你權利受到何種侵 04/20 12:23
35F:→ zivking: 害?如果因此不能用,那就是沙豬處女情節,非處不娶非處 04/20 12:23
36F:→ zivking: 不嫁 04/20 12:23
37F:推 zivking: 實務臺中地院不是才因明知他方有配偶判70萬,而且還需衡 04/20 12:26
38F:→ zivking: 量雙方社經能力,天花板確實有因791緩緩上升,不會只有40 04/20 12:26
39F:→ zivking: 萬 04/20 12:26
40F:推 A1pha: 感謝樓上補充 04/20 15:38
41F:推 GameTheory9: “用”這個字看起來真的很奇怪,用配偶、用器官..., 04/20 19:26
42F:→ GameTheory9: 到底是要用什麼用? 04/20 19:26
43F:推 JustSad: 用心感受,用情呼喚,用力嘶吼,用錢消業障。 04/20 20:40
44F:→ Godofthebutt: 就語言能力低下造成的吧 04/21 00:17
45F:推 GameTheory9: “上”這個字也很怪,到底上什麼上,爬樓梯上樓、搭 04/21 00:35
46F:→ GameTheory9: 電梯上樓、上車、上馬..,就是一個動詞,用來形容動 04/21 00:35
47F:→ GameTheory9: 作及水平位置上升,可是用來形容“上配偶”,這是在 04/21 00:35
48F:→ GameTheory9: 描述配偶與第三人玩騎馬打仗(真的馬),還是形容配 04/21 00:35
49F:→ GameTheory9: 偶就像是馬一樣?這.... 04/21 00:35
50F:→ zivking: 不然諸君認為那個字才能表現你高上的語言能力? 04/21 06:38
51F:→ zivking: 語言能力的人或許也認為黃昭元大法官稱性器獨佔使「用」 04/21 06:43
52F:→ zivking: 權也是語言能力低下吧? 04/21 06:43
53F:→ zivking: 那請教大師,「吹」到底是吹什麼?吹氣膨脹、吹冷氣、吹 04/21 06:59
54F:→ zivking: 氣球,難道吹喇叭就是將男性性器物化嗎? 04/21 06:59
55F:推 GameTheory9: 某純潔法官:請庭呈喇叭證物,當場示範音樂演奏能力 04/21 09:04
56F:→ GameTheory9: 。 04/21 09:04
58F:→ GameTheory9: 人家想像的是影片那種國家音樂廳音樂家Chris Botti演 04/21 09:18
59F:→ GameTheory9: 奏的畫面。 04/21 09:18
60F:推 taoist9999: 當離婚的談判籌碼。 04/23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