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19651001 (Linli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公司拖欠薪水 財務離職前自己拿走
時間Fri Mar 10 21:35:10 2023
各位先進好
近期任職的家教團體發生資金周轉不良問題
2月薪水無法發給各位職員(家教老師)
而擔任財務的雇員在2月結束離職
並於3月時領走帳戶裡應給付自己的份額
*帳戶並非公司的,一直以來發薪都是使用財務自己的銀行帳戶(老闆先給財務錢,再往下發)
老闆主張提出刑事侵占、民事無權處分以及債務不履行告訴
想請問各位先進,如此公司財務會被告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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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2.2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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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19651001 (223.140.22.22 臺灣), 03/10/2023 21:54:17
※ 編輯: v19651001 (223.140.22.22 臺灣), 03/10/2023 21:55:47
1F:→ maniaque: 老闆告財務,跟你沒有關係吧 03/11 15:40
2F:→ Lailungsheng: 能不能告成要怎麼討論?老闆可以提告,至於能不能 03/11 17:31
3F:→ Lailungsheng: 告成則是看被告怎麼辯論 03/11 17:31
4F:→ bagaroach: 照上述邏輯,本版可以廢了,因為那個案子不可以告?都 03/13 02:22
5F:→ bagaroach: 是會不會成而已… 03/13 02:22
6F:推 Lailungsheng: 你要討論能不能告成,那就去博杯啊,法律板跟你討 03/13 11:25
7F:→ Lailungsheng: 論能不能成立XD? 03/13 11:25
8F:推 Lailungsheng: 你可以問怎麼追求異性,而不是問對方會不會答應 03/13 11:27
9F:→ maniaque: 要我說嘛~~~~財務受有老闆指揮,負責發員工薪水,對吧? 03/13 12:05
10F:→ maniaque: 那....財務在這個授權之下,先發了自己應得的薪水後 03/13 12:06
11F:→ maniaque: 離職了,對吧? 03/13 12:06
12F:→ maniaque: 那,樓主尚未交代的是雇主委交的剩餘款項是否有返還雇主 03/13 12:07
13F:→ maniaque: 吧 03/13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