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l801113 (醉落人間)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有簽名的字條有法律效益嗎
時間Tue Jan 17 00:06:56 2023
各位版大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爸在100年左右買了一間房子(名字在他名下)
他繳了三年的貸款以後
差不多在103年末的時候由我接手(因為他的收入銳減)
從那之後到現在已經六年了(每個月拿30000回家)
最近突然想起來我還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姊姊
我知道如果在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
到時候我跟她會均分這筆房產
今天在跟我媽講到這件事的時候
她說她有幫我做好保護我的措施了
她有跟我爸立下一張字條在120年我房貸繳清以後
請他去公證房子的歸屬權
但現在想知道的是那樣有簽名的字條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有先問律師朋友他說沒有)
或者有沒有別的方法能保證我的權益
我知道最簡單的方法是直接轉到我的名下
但長輩多少會胡思亂想
先謝謝各位的解答,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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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為什麼不先設定債權之類的? 01/17 06:51
2F:→ Lailungsheng: 你爸願意的話,去抵押權設定 01/17 06:52
3F:→ maniaque: 何不現在就分年過戶贈與呢?? 01/17 09:36
4F:→ maniaque: 善用每年的贈與免稅額 01/17 09:37
5F:→ maniaque: 就算你繳納的,也有可能被主張是你上繳給家庭的孝親費 01/17 09:38
6F:→ maniaque: 負擔他人應繳納的貸款 =/= 取得所有權 01/17 09:39
7F:推 jasonyeh: 先不管那張字條有沒有效,就算有效,你繳清了萬一長輩又 01/17 09:54
8F:→ jasonyeh: 反悔了不立這張字條,你所有繳的錢都會打水漂 01/17 09:54
9F:→ jasonyeh: 應該沒有人會在還沒有任何保障的情況下先幫忙繳房貸 01/17 09:55
10F:→ maniaque: 看過太多先例了 01/17 10:50
11F:推 jasonyeh: 均分還比較好,至少有一半,就怕你前腳繳完父親後腳就送 01/17 11:06
12F:→ jasonyeh: 人了 01/17 11:06
13F:→ maniaque: 尤其若之後失能,你被拖著顧一輩子,走了之後,就立刻跳出 01/17 11:32
14F:→ maniaque: 來要分.... 01/17 11:32
15F:→ sindyevil: 你繳的是孝親費或扶養長輩的費用啊 不是房貸喔 01/17 14:22
16F:→ sindyevil: 費用增加是因為他收入銳減 所以才增加費用喔~ 01/17 14:24
17F:→ kt102441: 直接過戶在你名下不就什麼事都沒了嗎? 01/17 14:49
18F:→ iscu: 如果只是孝親費 應該不用3萬吧, 而且孝親費也看心情要不要給 01/17 15:34
19F:→ saltlake: 孝親費得看心情給否,乃因受益之親未興訟故 01/17 18:41
20F:→ saltlake: 父母扶養幼子女之支出,事實上非無父母因心情決定給否 01/17 18:42
21F:→ saltlake: 但不能謂心情不好即不支出乃合法者 01/17 18:43
22F:推 iscu: 孝親跟扶養費是不一樣 不要搞混了,而且照原po的描述來看也 01/17 20:53
23F:→ iscu: 不見得已經到了需要給撫養費了 01/17 20:53
24F:推 KHlawtel: 沒有,大致上跟廢紙、衛生紙差不多 01/17 21:49
25F:推 km0220: 你如果有付款證明,其實就算最後上法院也拿的回自 01/17 22:25
26F:→ km0220: 己付的錢。就舉 01/17 22:25
27F:→ km0220: 證而已民事看證據。 01/17 22:25
28F:推 maniaque: 樓上,單純付款證明不夠的,因為基於子女扶養父母的律法 01/18 08:32
29F:→ maniaque: 客觀上也是會用孝親費用視之 01/18 08:32
30F:→ saltlake: 如樓上所述,爭點在於法律明無規定子女有扶養父母之義務 01/18 09:34
31F:→ saltlake: 更正是關鍵。於是爭點在於是否符合扶養要件 01/18 09:35
32F:→ saltlake: 金錢名稱用孝親費或扶養費無關要旨 01/18 09:35
33F:→ biochemistry: 比衛生紙還沒用吧 01/18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