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in890611 (新竹小華)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馬費問題
時間Sun Dec 25 03:40:39 2022
如題,因為被詐欺然後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之後要跑刑事庭,然後傳票上面寫的是被傳喚人係
告訴人,但我查網路上好像就是告訴人是領不到車馬費的?還是在和解的過程中跟對方把這
一項加進去就好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94.1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671910841.A.A3F.html
1F:→ iscu: 這是維持正義的成本,無法求償 12/25 11:24
2F:→ maniaque: 和解是雙方合意 12/25 11:32
3F:→ maniaque: 對方接受就沒啥問題 12/25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