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gleTalk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拋棄繼承-不知道第四順位 人名/死亡日期
時間Sat Nov 12 20:22:46 2022
辦理拋棄繼承 要填寫四個順位的繼承人
第四順位繼承人:
祖父母(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如果是收養的,則養父母的父母有資格)
被繼承人的年紀不小了 , 而其第四順位繼承人 早已經過世
如果不知道 第四順位繼承人的名字與死亡日期 那該怎麼處理?
留空不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1.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668255769.A.40C.html
1F:→ maniaque: 祖父母屬於直系,可調戶籍吧..... 11/12 21:04
2F:→ maniaque: 我連我阿祖的都申請過了.....雖然是幾年前的事情了 11/12 21:04
3F:→ maniaque: 有些雖然不能請,但戶政看得到,一些非重要資訊可以問到 11/12 21:05
4F:推 jasonyeh: 直接寫不詳,書狀再補充說明太久遠已不知悉,如果法院 11/13 10:46
5F:→ jasonyeh: 認有補正必要,再請發函聲請人可以向戶政調閱 11/13 10:46
6F:推 ncuaska: 直系血親可直接調閱 12/02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