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l0410 (團體追求價值)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時間Fri Nov 11 23:43:08 2022
請問男方有愛滋梅毒感染給女方
在告知女方後,女方驗出有梅毒
愛滋尚未
時間是在去年十一月中旬
但現在要男方陪同女方去醫院
男方表示這都不甘他的事情
掛號費也不願意支付半毛錢
從去年十一月到現在有請他看要怎麼補償或陪同去醫院 ,但對方都沒有動靜
若要提告傷害應該怎麼讓時效可以在六個月內?
因為最後女方知道男方在認識女方長達六年以上都在吸食毒品助性群交
女方實在也無法再忍受了(中間其實就已經很無法再忍受男方慢慢浮現的行為)
如到處曖昧、外遇、多p、第三性把性愛毒品當作三餐
並笑女方說連肛交都沒有真可憐(說女方連肛交都沒有經驗過) 並說女方很便宜等
亦表示出來玩難道還怕得病?等囂張的話語
以及愛滋也起碼七八年了 這是醫生所表示的
但男方都不去檢查,直到去年不得去急診才驗出有愛滋梅毒
一開始還不把梅毒告訴女方 僅在醫生的指示下 告知女方有愛滋
請問女方該如何主張刑事民事來保障自己
以及該如何進行證據的蒐集好讓男方可以說出自己把性病感染給女方?
以及在說話上該怎麼表示好讓男生可以自己承認?
男生現在打死都不承認是他感染的
但女方沒在約砲也只有這一個男友(這是第二任)
更惡劣的是,男方和前任是無縫接軌到現任,他的父母和男方本人也隱瞞這件事情
不告知前妻和前女友或相關發生性行為的固定性伴侶(不特定的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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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ustSad: 妳應該請這位病友先去掛號看看腦科跟精神科,要表明愛滋 11/12 10:40
2F:→ JustSad: 過期食品只能丟掉,過期時效,可能妳們學唱竇娥冤移情。 11/12 10:41
3F:→ JustSad: 另外就是,除非這愛滋渣男比這女的蠢一千倍~錄音沒意義 11/12 10:43
4F:→ JustSad: 首先,渣男並沒有拿刀威逼利誘梅女打炮,事後反悔有差? 11/12 10:45
5F:→ JustSad: 其次,如果染性病可以告對方傷害,嫖客應該會大量提告。 11/12 10:46
6F:→ JustSad: 再其次,錄音沒有先表明讓對方同意錄音可能不能佐證不說 11/12 10:47
7F:→ JustSad: 沒有直接有效證據,錄音的參考價值,我說我案例妳們參考 11/12 10:48
8F:→ JustSad: 當下我沒密錄器,對方司機譙我三字經,報警後我有手機錄 11/12 10:49
9F:→ JustSad: 偵查庭的檢察官別說看影片,我想出示都不讓我拿出來! 11/12 10:50
10F:→ JustSad: 「不是當下的影片,事後追加的影像沒用。」特殊案件例外 11/12 10:51
11F:→ JustSad: 如果妳梅友因為恐懼愛滋失去本就不多的判斷能力… 11/12 10:53
12F:→ JustSad: 這樣說:就算愛滋渣男被錄到,上法院還是可否認。 11/12 10:54
13F:→ JustSad: 妳梅友都能把愛的啪啪啪事後反悔成脅迫性交愛滋傷害惹 11/12 10:56
14F:→ JustSad: 愛滋渣男一樣可以先承認犯罪,後來翻供說沒有啊! 11/12 10:57
15F:→ JustSad: (梅毒有毒到能讓拿對方沒輒的人確認對方願意認罪? 11/12 10:58
16F:推 KHlawtel: 這個不是論傷害罪,傳播愛滋病七年以下...... 11/12 19:25
17F:推 maniaque: 我只覺得......能夠看上這種咖的妹子,很厲害 11/12 21:02
18F:推 JustSad: 關鍵問題是在梅女當初自以為為愛打炮並沒有蒐集足夠證據 11/13 07:40
19F:→ JustSad: 最後一道防線在於~渣男是知情or不知情情況下跟梅女打炮 11/13 07:41
20F:→ JustSad: 知情、惡意,才符合16樓所說吧? 11/13 07:42
21F:→ JustSad: 除非能證明渣男惡意散步愛滋病、或能適用防疫法重罰… 11/13 07:43
22F:→ JustSad: 退一百步講白一點,梅女如果感染愛滋,前面假說才成立啊 11/13 07:44
23F:→ JustSad: 不要感染愛滋應該比被感染愛滋再來想盡辦法惡逞渣男重要 11/13 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