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masan (摳媽桑)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免費的最貴,美容契約
時間Sat Nov 5 22:35:18 2022
當事人是我媽,腦波弱,被路過的櫃媽媽桑拉去做臉
邊做臉邊洗腦,莫名其妙簽了以下這個東西?????
回家後,我媽拿給我看,我當下念了我媽,也聯繫上這個牌子的經銷商
除了簽這張無效合理契約---不得退費?
*行政院有制定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似乎還有簽署他們公司與銀行往來的契約內容,會寄帳單來我家
聯繫經銷商後,我們主張不得退費是什麼意思以及合約的審閱期,經銷商承諾會將此交易can
cel
收據 發票等等什麼都沒有
我們也想說先到警察局備案,是否還有疏漏的地方
https://i.imgur.com/cgJweA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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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omasan (42.74.87.223 臺灣), 11/05/2022 22:37:18
1F:推 loveloser: 消費糾紛報警有屁用啊 備案有用那法院可以關門了 11/05 23:50
2F:→ JustSad: 警察局又不管交易糾紛與民事賠償… 11/06 00:05
3F:→ JustSad: 腦波弱可以掛號腦科、精神科,嚴重可以申請身心障礙證明 11/06 00:06
4F:→ JustSad: 還沒禁治產之前,無法證明對方是詐騙集團,就只能繳學費 11/06 00:07
5F:→ JustSad: 如果親友有背景,可以申請外援談判協調,或揪團天天站崗 11/06 00:08
6F:推 tibo96033: 民事糾紛報警沒用 11/06 00:36
7F:推 jj89066: 可能覺得媽媽是被騙XD 11/06 11:40
8F:噓 wim1990: 備什麼案?備去哪裡? 11/06 11:53
9F:推 JustSad: 備在自己美好的心中不行嗎!奇怪耶~警察局為什麼沒這項 11/06 12:57
10F:→ JustSad: 不知道當初是哪個烏龜王八蛋帶頭誤導大眾洗腦,總說備案 11/06 12:58
11F:→ JustSad: 警察局只有報案、提告、筆錄、『紀錄』~沒有備案可選哦 11/06 12:59
12F:推 maniaque: 去找消保官,就醬~~ 11/06 13:05
16F:推 JustSad: 找消保官不一定有用,看運氣跟人品還有所在縣市~搏杯! 11/06 13:45
17F:推 jj89066: 但之前打165也有請我先去備案欸 11/06 13:45
18F:→ JustSad: 165懶得跟你解釋,你沒被詐騙成功,怎麼報案?怎麼羈押? 11/06 13:57
19F:→ JustSad: 告訴你不能報案,你一定疑問一大堆又囉嗦不完,講備案快 11/06 13:58
20F:→ JustSad: 重點在於,你們大部分聽到要去警局備案,嫌麻煩幾乎不去 11/06 13:59
21F:→ JustSad: 簡單說,你進到警局大喊「我要備案」跟「165叫我來備案」 11/06 14:00
22F:→ JustSad: 承辦員警對你的態度、看你的眼神,一定非常不一樣… 11/06 14:01
23F:→ JustSad: 前者如果你遇到菜鳥新人,還會向學長求助、討論要怎做。 11/06 14:02
24F:→ JustSad: 就跟你在世面上或電視上看到喊「我要保留法律追訴權」~ 11/06 14:03
25F:→ JustSad: 就跟你分手前的女友%%%居然喊的很賣力一樣,喊假喊爽的! 11/06 14:06
26F:→ JustSad: 寧可相信中國會武力犯台、婊子重感情、政黑落選狗會當選 11/06 14:07
27F:→ JustSad: 也不必理會備案、保留法律追訴權,無力騙騙門外漢的誑語 11/06 14:08
28F:→ JustSad: 退一百步,家暴申請保護令的受害者,都還可被對方殺死了 11/06 14:09
29F:→ JustSad: 就當這個世界改變、臺灣警局能備案,原po備案後能幹嘛? 11/06 14:10
30F:→ JustSad: 因為他們有到警察局備案,所以欠錢不用付嗎?哪來債務人 11/06 14:11
31F:→ JustSad: 邏輯若能成立,爾後我們只要買東西不滿意都去警局備案啊 11/06 14:12
32F:→ JustSad: (我並非贊成、也痛恨詐術業者,但一碼歸一碼。 11/06 14:14
33F:推 jj89066: 我是單指備案這件事啦,跟原PO內文無關,不過我是被警示 11/06 14:58
34F:→ jj89066: ,但警察說我算共犯,所以也不知道要怎做筆錄之類的。 11/06 14:59
35F:→ jj89066: 不過當初問問也是未解之謎,警察只說過去就算了,所以我 11/06 15:00
36F:→ jj89066: 也是算了拉= = 11/06 15:00
37F:推 JustSad: 簡單說就你打165被哄騙到警局到案說明~證據不足無法起訴 11/06 18:04
38F:→ JustSad: 如果你是犯罪嫌疑人,可以拘提、到案說明+製作筆錄。 11/06 18:04
39F:推 CCWck: J大該更新一下,現在沒禁治産了 11/06 18:05
40F:→ JustSad: 如果你是共犯or被告,你到警局是筆錄,不是備案;別錯亂 11/06 18:07
41F:→ JustSad: 只有『找不到犯罪起訴法條』跟『自己跑來「稱」備案』的 11/06 18:08
42F:→ JustSad: 菜鳥警察才會不知道SOP手忙腳亂,不是一個口令一個動作。 11/06 18:09
43F:→ JustSad: 後來內規有修正?還是順從民意講錯就錯,我不清楚… 11/06 18:10
44F:→ JustSad: 你的情況如果打165被列為犯罪嫌疑共犯,不可能只備案沒事 11/06 18:11
45F:→ JustSad: 要做筆錄,要嘛起訴、要嘛不起訴,不會去警局哈啦就回家 11/06 18:12
46F:→ JustSad: 犯罪嫌疑人、關係人、證人,是『到案說明』跟『做筆錄』 11/06 18:13
47F:→ JustSad: 其次,不論警察說什麼,你沒有白紙黑字、錄影錄音存證~ 11/06 18:15
48F:→ JustSad: 他們說的有時跟詐騙集團沒兩樣,射後不理、翻臉不認帳! 11/06 18:16
49F:→ JustSad: 很多新手第一次進警局做筆錄前,偵查佐會關麥講屁話哄你 11/06 18:17
50F:→ JustSad: 如果偵查佐屁話屬實,為何不錄影錄音存證附加意見在筆錄 11/06 18:18
51F:→ JustSad: 講白一點,就跟騙女孩子上床一樣,事後否認以前山盟海誓 11/06 18:19
52F:→ JustSad: 警察的台語叫賊頭不是沒有原因,警察說的你要貨比三家。 11/06 18:21
53F:噓 higger: 幾歳了還在受委屈找警察叔叔... 11/06 20:37
54F:推 smt3457: 直接花錢請律師幫忙提告了,還備案?備好案大概錢也回不 11/07 13:52
55F:→ smt3457: 來了 11/07 13:52
56F:→ vwpassat: 沒有備案這種東西,只有報案。 11/08 01:58
57F:推 badiverson: 錢你付了,服務也做了。 是要去警察局幹嘛== 11/09 09:57
58F:推 jj89066: 最後沒起訴也沒不起訴...說只是關C人 11/24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