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heihei (窗外另外一片風景)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詢問一個不動產繼承問題
時間Tue Nov 1 20:54:34 2022
家長日前往生極樂
近日報除戶、清查財產發現
家長年輕時有向建商公司
買一個位於地下室攤位
(國稅分類屬性是房屋)
後來因地下室不能營利
所以不能開設攤販
所有買攤位的人都去吵要退給建商
建商後來把攤位的權狀收回
但建商收回權狀後沒有過戶
變成家人無權狀但名下有財產
據悉
事情發生之初
家人曾積極處理
無奈不了了之
家人也曾跑過法院說明
僅換來每年不用繳稅的結論
此事已經三十幾年了
建商也倒了
雖然權利太少沒有遺產稅
但我想問
無權狀的財產,繼承人能否不要繼承?
此事是否已經無解?
註定以後的繼承人都要把
這無言的財產背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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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garain: 無權狀不就在申請就有 11/01 21:30
2F:→ sagarain: 我覺得關鍵問題是法院為什麼判了 11/01 21:31
3F:→ sagarain: 不用繳稅的判決 11/01 21:31
4F:推 KKyosuke: 財產可以聲明放棄送國家啊 11/01 21:44
5F:推 zivking: 真的算入遺產總額因此課徵遺產稅,就跟税局說用地下室來 11/01 23:25
6F:→ zivking: 抵繳 11/01 23:25
7F:→ maniaque: 換言之,所有權還是在令尊身上吧 11/01 23:27
8F:→ fheihei: 權狀問題已了解。 11/01 23:57
9F:→ fheihei: 我也不知道法院判了什麼,家人從來沒說過這件事。 11/01 23:57
10F:→ fheihei: 財產可以聲明放棄的話就好辦了,請問聲明放棄要找什麼機 11/01 23:57
11F:→ fheihei: 關詢問? 11/01 23:57
12F:→ fheihei: 抵繳是不用,家人身上沒有什麼大項財產,不用課徵遺產稅 11/01 23:57
13F:→ fheihei: 。 11/01 23:57
14F:→ fheihei: 財產聲明放棄是否要聲請拋棄繼承? 11/02 00:15
15F:推 furio: 還是要先繼承才可以送給政府,我也是先繼承一棟不存在房屋 11/02 10:52
16F:→ furio: 等繼承過後再去辦滅失,把這間不存在房屋從政府除帳 11/02 10:53
17F:→ furio: 另外你要送給政府他不見得一定會收 11/02 10:54
18F:→ maniaque: 若是有權狀的,不能當停車或者是放東西的空間嗎??? 11/02 11:00
19F:→ maniaque: 權狀??就滅失補發就好了 11/02 11:00
20F:→ maniaque: 搞不好有人願意買啊~~~反正也不會讓你遺贈稅跨門檻 11/02 11:00
21F:→ maniaque: 而且,哪天建物若要都更,你有權狀可是有權利分配的啊.... 11/02 11:02
22F:→ fheihei: 已了解,謝謝各位。 11/02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