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saloveyoco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同時填寫失誤及審核錯誤,責任歸屬?
時間Sat Oct 1 18:32:16 2022
請問大家想法:
申請人(簡稱:小米)填資料送A承辦單位審核。
根據規定:申請表除了承辦單位審核以外,還有B會辦單位要審核部分項目。
最後A承辦單位再將全部申請者分數排序,送審議委員會審議並核定。」
小米後來接到通知申請通過了,獲得使用權,為了使用申請物,投入數十萬成本。
但數個月後,這個申請表被發現有誤,小米被要求返還使用權!
問題一、誰該負責這份申請通過的錯誤?負責比例?
問題二、因為此錯誤而影響到另一個申請者(簡稱:小胖)權益,小胖可以對小米求償嗎
?還是對誰求償?
問題三:對三造最好的解決方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34.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664620338.A.C21.html
1F:→ maniaque: 你乾脆說白一點,北市社宅 好了 10/01 18:35
2F:→ sasaloveyoco: 不住台北,也不了解這新聞 10/01 19:03
3F:推 Lailungsheng: 要看錯在哪裡吧? 10/01 19:05
4F:→ Lailungsheng: 我自己的想法,例如:申請房貸,你收入填寫錯誤... 10/01 19:07
5F:→ Lailungsheng: 那就不是錯誤 10/01 19:07
6F:→ Lailungsheng: 審核者,如果沒有查核你的收入,那他的問題比較大 10/01 19:07
7F:→ oresta: 行政程序 120?小胖的損害是什麼? 10/01 19:18
8F:→ ntnusleep: 北市社宅有什麼新聞嗎? 10/01 20:38
9F:→ ntnusleep: 若是跟行政機關申請的話 10/01 20:49
10F:→ ntnusleep: 以社宅為例,開始使用就進入民事契約關係階段 10/01 20:51
11F:→ ntnusleep: 那就要看租賃契約的內容決定 10/01 20:51
12F:→ ntnusleep: 若是其它種類的申請案,要看你申請什麼,要具體講 10/01 20:52
13F:→ ntnusleep: 具體講清楚,才有辦法就關鍵說明 10/01 20:53
14F:→ ntnusleep: 弄得好,本件是機關向原po要求回復原狀 10/01 20:54
15F:→ ntnusleep: 加上返還所使用的物品 10/01 20:55
16F:推 maniaque: 北市社宅是這個新聞 10/01 21:01
17F:→ maniaque: 北市抽中社宅才說資格不符 318人怒 10/01 21:01
18F:→ maniaque: 但台北市都發局有解釋,為了加速程序,採先抽籤再審查 10/01 21:02
19F:→ maniaque: 換言之,能夠符合資格的投籤者,自己就要先行看資格要件 10/01 21:03
20F:→ maniaque: 都發局這樣只要再審抽中者的資料就好 10/01 21:04
21F:→ maniaque: 申請人兩萬八千,若要採審查後抽籤,要審到民國幾年呢??? 10/01 21:04
22F:→ maniaque: 2884件中籤,審一個月才審完,若採先審查,要審"22811人" 10/01 21:05
23F:→ maniaque: 採先審,等於要先花10個月去審申請者資料,然後再抽籤? 10/01 21:06
24F:推 ntnusleep: 謝謝m大提供新聞關鍵字 10/01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