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thholiday (gothholiday)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離婚分配財產可以這樣分了又分的嗎?
時間Tue Aug 23 21:40:30 2022
各位大德先進晚上好,事情是這樣的
我與前妻於102年3月結婚,104年7月離婚,後來前妻在106年提告要分配共同財產和協調
小孩監護權,歷經數次調解,最終給付四十萬調解成功結束;108年又再提要調解小孩監護
權和照顧事宜,數次調解無果,開庭後經法官勸誡後再次調解成功結束。
以為一切已結束的我,今年八月又再接到訴狀,前妻聽說花了四十萬請了知名律師,指出
當時離婚時,我們因為圖方便,並未請見證人當面見證簽名,且未與見證人確認卻自行替
代簽名(其實簽名前都有打電話告知見證人),故認為離婚無效,今要確認婚姻關係存在然
後再提離婚,重新分配當時至今的夫妻共同財產,和要求小孩的監護權和撫養費...
我認同當時離婚是有瑕疵,但後續至少第一次分配共同財產時,就已確認是離婚狀態;目
前要再提分配一次,我其實無法接受,更何況事隔那麼多年,我也已重新有的新的家庭;
完全不想再隨她起舞了,不想再浪費時間調解,想讓法庭直接判決;當然會寫答辯告知法
官詳情,請問我前妻這樣告有可能會贏嗎?共同財產可以這樣分了又分的嗎?
謝謝大家的費心觀看,希望大家這輩子都能遇到對的好人,一輩子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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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重新分配當時至今的夫妻共同財產...你都能重新結婚 08/23 21:44
2F:→ Lailungsheng: 了,真的讓她贏,你不就多了重婚的罪 08/23 21:44
3F:→ gothholiday: 真的!不能讓她贏,不然八月都要下雪了 08/23 21:48
4F:→ jesil: 照你說述 離婚無效還蠻明顯的 08/23 22:31
5F:→ jesil: 可以拚民法1030-1第2項 前次離婚後的對方無貢獻 免除 08/23 22:32
6F:→ sonrisalsh: 離婚可能還是找個律師諮詢,牽扯到後婚跟財產等 08/24 00:57
7F:推 CCWck: 988第3款但書 08/24 03:28
8F:→ CCWck: 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08/24 03:28
9F:→ CCWck: 三、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但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 08/24 03:29
10F:→ CCWck: 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 08/24 03:29
11F:→ CCWck: 結婚者,不在此限。 08/24 03:29
12F:→ CCWck: 988-1 08/24 03:29
13F:→ CCWck: I 前條第三款但書之情形,前婚姻自後婚姻成立之日起視 08/24 03:29
14F:→ CCWck: 為消滅。 08/24 03:29
15F:→ CCWck: II 前婚姻視為消滅之效力,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離婚 08/24 03:29
16F:→ CCWck: 之效力。但剩餘財產已為分配或協議者,仍依原分配或協議定 08/24 03:29
17F:→ CCWck: 之,不得另行主張。 08/24 03:29
18F:→ CCWck: 離婚無效,但後婚符合988第三款但書,所以在後婚成立時, 08/24 03:31
19F:→ CCWck: 前婚已消滅 08/24 03:31
20F:→ CCWck: 所以前婚最多存續到你後婚登記的那一天為止,這段時間的財 08/24 03:33
21F:→ CCWck: 產分配,或許可以用988-1第2項,對方不得再主張 08/24 03:33
22F:→ gothholiday: 謝謝J大、C大專業意見,我再諮詢一下律師 08/24 09:33
23F:→ jesil: 這個證人有明顯問題的情況 要主張善意無過失很難 08/24 11:57
24F:推 CCWck: 對欸,沒證人見證應該九不能說無過失,看來還是樓上的方法 08/24 15:22
25F:→ CCWck: 比較可行 08/24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