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yman127 (處女情結李痂蠔)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網路賭博的定義
時間Sun Jul 31 01:07:36 2022
先列出賭博罪的定義:
1.須有賭博行為
2.須在公共場所賭博
3.須有賭博財物
上述3種皆符合就算是賭博
今天想討論的案例是:
我看直播主小許在YouTube上開直播和觀眾在玩「懸賞」
遊戲是你匯錢2萬
製作1次虛寶
若成功(5%成功率)就還你20萬
但是沒中就不會還了
對比一下剛剛提到3項
1.須有賭博行為(拼5%機率拿20萬)
2.須在公共場所賭博(自110年12月28日賭博罪修法後,賭客只要是通過手機、電話、網站進行賭博,即使是
跟網站對賭,也會構成賭博罪。這次是在YouTube上)
3.須有賭博財物(交易是使用新臺幣)
想請教各位先進
這樣的「懸賞」是否已經是符合「網路賭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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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我說這個,我有什麼辦法
https://i.imgur.com/II4sV3y.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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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wim1990: 看起來像要約之引誘 07/31 19:45
2F:→ dantes1013: 抽獎?? 08/01 19:22
3F:→ SiaoBen1996: 比起賭博罪 被視作營利行為課徵營業稅營所稅會不會 08/02 02:03
4F:→ SiaoBen1996: 還比較痛啊 尤其當進項很難舉證的時候 08/02 02:03
5F:→ maniaque: 射倖性 要件呢? 08/02 10:14
6F:→ maniaque: 這種賭開獎虛寶行為已經接近踩紅線,被檢舉就可能傳喚了 08/02 10:15
7F:→ maniaque: 單單為何要"還你二十萬",就是賭博了啊 08/02 10:16
8F:→ maniaque: 給你兩萬,5%機會你還我20萬,95%拿不回來,ㄚ就是 射倖 08/02 10:16
9F:→ maniaque: 難道人跟人對賭,不特定人觀看,不就是公然賭博??? 08/02 10:18
10F:→ maniaque: 266條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08/02 10:19
11F:→ maniaque: 用懸賞?? 跟某個XX爾要逃娛樂稅,改成"有趣的演講" 08/02 10:19
12F:→ maniaque: 還真有87%相似度 08/02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