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Taxes (謝謝提醒)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濫訴真的不能做為恐嚇要件嗎?
時間Sat Jul 16 09:26:29 2022
※ 引述《meblessme (人身攻擊是爛人)》之銘言:
: 有個人之前加了line
: 要傳資料給我
: 結果後來臨時找不到他的line
: 就麻煩他改傳簡訊給我
: 他說要跟我收簡訊費200
: 後來我剛好找到他的line
: 他就說我詐欺他,要告我
: 這樣真的讓我很不舒服
: 濫訴真的不能當恐嚇條件嗎?
不能。
因為訴訟權是憲法規定的人民基本權。
所以既然是行使基本權,提告的行為本身就沒有不法。
提告的行為沒有不法,揚言提告更沒有不法可言。
看一下恐嚇罪的刑法法條:
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從法條來看,應該很清楚了。
縱使對方有揚言濫訴的行為,但很難說濫訴是危害於安全的加害行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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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657934791.A.818.html
1F:→ meblessme: 那如果我在去法院開庭的途中出車禍 07/16 10:51
2F:→ meblessme: 算不算安全 07/16 10:51
提告是人民基本的權利...對方揚言提告本身並無不法....
而且一般人每天都會出門,如何證明對方提告與當事人交通安全間的因果關係?
※ 編輯: MrTaxes (180.217.11.93 臺灣), 07/16/2022 11:24:25
3F:→ iscu: 照這麼說,學校要求學生去上課,也是危害安全嗎? 07/16 11:17
4F:→ iscu: 建議先思考一下自己在講什麼 07/16 11:18
5F:→ jasonmoon: 你在法院途中出車禍,你要告的是撞你的人,跟訴訟有甚 07/16 13:29
6F:→ jasonmoon: 麼關係 XD 07/16 13:29
7F:推 jasonyeh: 你出車禍關告你的人什麼事啊 07/16 21:01
8F:→ meblessme: 沒告我我何必出門 07/16 22:57
9F:→ meblessme: 何必奔波 07/16 22:57
10F:→ meblessme: 那上班出車禍又憑什麼算職災 07/16 23:02
所以老闆要求員工準時上班 員工可以因為擔心出車禍而認為老闆在"恐嚇"嗎?
11F:→ jasonmoon: 意思是如果是因為某種目的出門車禍,對方就要賠錢囉XD 07/16 23:48
12F:→ jasonmoon: 那你跟朋友約打球,朋友途中車禍也可以告死你,說是你 07/16 23:48
13F:→ jasonmoon: 約他打球才出門,因此車禍所以要你賠償 XD 07/16 23:48
※ 編輯: MrTaxes (180.217.11.93 臺灣), 07/17/2022 09:01:59
14F:推 KKyosuke: 上班出車禍算職災那是對勞工的特別保障好嗎... 07/17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