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接電話Mr.MaBao ^U^)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使人感染covid-19可能觸犯刑事責任嗎?
時間Fri Jun 10 21:49:32 2022
雖然目前似乎還沒有看到相關新聞
但如果真的被感染covid-19,提告過失傷害/致死 或是蓄意傷害有成罪的機會嗎?
(不討論殺人罪是因為covid-19的死亡率太低,應該難以被認定為殺人手法)
雖然現在多數感染源未知難追查
但如果有某起感染源確定,且可以透過基因定序之類的手段確定感染源
那是否有可能針對感染源提告?
例: 假設感染源完全遵守防疫規範,但仍造成他人被感染 ->這應該告不成
但如果是
例如:感染源未遵守防疫規範,以至於他人被感染生病
是否能成立 應注意 能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傷害罪?
若病患因此死亡,且死亡並非後續醫療疏失所致,是否可能成立過失致死罪?
另外假如李義祥條款生效後,過失致死三人以上會加更重
三人的計算有包括被傳染的人再度傳染嗎?還是僅有直接傳染在內?
再例如:某人被感染後被隔離,不甘寂寞,想讓更多人被感染
於是離開房間,傳染給家人 (但依照規定,離開房間但未離開住處應該行政法上未違規)
這樣家人被感染後,可以成立故意傷害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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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JKGOOD: 有傳染病防治法 06/11 09:29
2F:→ JKGOOD: 而且規定一人一室,離開房間怎麼會沒違規? 06/11 09:30
自己家沒出大門哪邊違規?
指揮中心管得到我在家裡做啥事嗎?
3F:推 hide1213xj: 要怎麼證明因果關係 搞不好是被他人傳染 06/11 11:26
可以做基因定序來證明傳染因果關係
現在是因為太多人感染都沒做,但以前感染數少的時候常常會去驗感染順序吧
但如果現在要打官司,我相信就會開始做這些了
4F:噓 NEWG5: 傳染病防治法 06/11 20:07
5F:推 wieter: 法律上可以,實務上很難舉證,多半是像aids那種要由體液 06/12 13:39
6F:→ wieter: 血液感染才會成立 06/12 13:39
7F:→ maniaque: 今天最勁爆的消息:指揮官確診 06/12 13:59
8F:→ maniaque: 確診者人只要活著,就會把covid19病毒放到空中 06/12 14:00
9F:→ maniaque: 跟ADSL不同,ADSL只要不跟人進行體液交換,就不會傳染 06/12 14:01
10F:→ maniaque: 順道一提,同樣政府也有宣導戴口罩/防疫距離 06/12 14:01
11F:→ maniaque: 而ADSL跟無病者進行劇烈體液交換,中獎率超高 06/12 14:02
12F:→ maniaque: 總之,實務上還沒有出現有明確要讓其他人染covid19犯意的 06/12 14:03
13F:→ buski: AIDS 06/12 17:17
14F:→ q135q135: 有人喜歡當小丑自娛娛人? 06/12 18:17
※ 編輯: ultratimes (36.238.178.133 臺灣), 06/12/2022 20:16:11
15F:→ maniaque: 樓上很愛當的樣子......... 06/12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