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xp86312 (蜜汁炸薯條)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遺囑無效認定
時間Mon May 30 05:38:05 2022
請教各位法律前輩目前遇到的問題
父親育有一子一女 相差十歲
在女兒結婚前夕父親確診癌症末期
女兒在完婚之後表明自己出嫁所以不願負擔照顧父親的義務
因此在父親與全部繼承人都同意的情況之下
簽署了遺囑(遺產分割協議書)
內容大綱為
1.由於小兒子辭去工作專心照顧父母
分兩份錢(少於特留份)
2.大女兒表明不願照顧重病父親
且父親考量
女婿與父親並不太認識(女兒閃電結婚)
女兒女婿收入不錯(年薪加起來三百萬)
分一份錢(少於特留份)
3.其餘財產因母親才65歲還有晚年生活需求 皆由母親繼承
大家都簽名蓋章並同意分配內容
過不久父親去世了 在繼承財產前夕
大女兒夫婿強烈介入遺產分配 並宣稱遺囑無效 要求分配1/3財產(應繼分)
母親十分難過 因為剩餘財產多為房產(不考慮房產共同持有)現金若被女兒拿走太多 晚
年會變得吃緊
請問 遺囑是否可以主張無效
1.僅有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在場且無法院公正與公證人
2.全部繼承人現場沒有表明異議且簽名蓋章同意
3.父親有口述錄音母親為遺產分配執行者
4.若為無效遺囑,那分配財產兒女為特留份還是應繼分
5.父親去世之後,女兒女婿有來電勸說母親放棄遺囑內容,採應繼分繼承,母親不同意後
遭到指責貪心並詛咒早點死之類的話(電話並無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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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19.16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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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xp86312 (114.47.19.164 臺灣), 05/30/2022 05:41:41
※ 編輯: zxp86312 (114.47.19.164 臺灣), 05/30/2022 05:43:10
1F:→ iscu: 遺囑要看內容寫啥, 有沒有效未知05/30 05:53
2F:→ iscu: 但是要注意一件事,父親在世時,尚未發生繼承,所以無法放棄05/30 05:54
3F:→ iscu: 這種情形照正常來說,妻子可以請求財產差額分配05/30 05:57
4F:→ iscu: 如果你母親無財產的話,那就是可以先拿所有的一半05/30 05:58
5F:→ iscu: 剩下的一半才是遺產,也就是你母親至少可以拿走一半以上05/30 06:01
6F:→ iscu: 假設遺囑完全無效, 母親可得66.6%, 子女各得 16.7% 05/30 06:04
7F:→ zxp86312: 母親已請求差額分配05/30 06:30
8F:→ zxp86312: 但總財產以房產為大宗 05/30 06:30
9F:→ zxp86312: 母親付完遺產稅之後 現金所剩無幾05/30 06:30
10F:→ zxp86312: 遺囑內容就跟我原文所述一樣05/30 06:30
11F:推 tnssh211448: 是自書還是代筆?05/30 08:50
12F:推 alegria: 建議拿著遺囑去找律師諮詢,隔空抓藥不一定對症,您的問05/30 09:33
13F:→ alegria: 題涉及遺囑形式、內容等認定,況且被繼承人尚未死亡之前05/30 09:33
14F:→ alegria: 遺囑並未生效,後續可能還有分割遺產等,沒有辦法簡單回05/30 09:33
15F:→ alegria: 覆05/30 09:33
16F:→ maniaque: 還分錢給女兒???? 病傻了~~~~???? 05/30 10:08
17F:→ maniaque: 爆料公社現在才一篇文在爆05/30 10:09
18F:→ maniaque: 當事人見自己兄弟姊妹對自己都不照顧,把自己託給侄兒顧05/30 10:10
19F:→ maniaque: 姪兒承擔下來,甚至扛起祭祀的事情,然當事人百年後05/30 10:10
20F:→ maniaque: 姊妹立刻跳出來討全部的遺產05/30 10:11
21F:→ maniaque: 生前簽的遺產分割協議書未發生繼承事實,自無效力可言05/30 10:11
22F:→ maniaque: 屏東才一個顧了病母20年的孝子親手推下樓後跳樓自殺未死05/30 10:13
23F:→ maniaque: 一樣啊,先把配偶請求權確保,扣掉那一半後05/30 10:15
24F:→ maniaque: 然後再主張遺囑有效性+女兒不孝未盡奉養,不得繼承05/30 10:16
25F:→ maniaque: 最糟就是被分走特留分(分配請求權剩下的*1/3*1/2 )05/30 10:17
26F:推 saka12: 母親之後寫遺囑,看有沒有1145(1)5之適用,這樣避免類似05/30 11:18
27F:→ saka12: 情況再發生。05/30 11:18
28F:→ Blue6: 遺產有上百萬就去找律師 05/30 13:17
29F:→ maniaque: 與其遺囑,不如生前用附條件贈與,身邊留現金就好05/30 14:10
30F:推 iscu: 都什麼時代了,還不知道生前處理嗎 05/30 17:11
31F:推 maniaque: 給原PO講個現實的啦,若今天父母還有其中一位在世,就在搶05/30 17:16
32F:→ maniaque: 剩下的那位百年之後,剩下的$,絕對搶得比你想的還要醜陋05/30 17:17
33F:→ maniaque: 至於前面我提到把病母推下樓的案例05/30 17:18
34F:→ maniaque: 為何會舉這出來,有看新聞就知道,當事人辭職後專心顧兩家05/30 17:19
35F:→ maniaque: 他的二哥去負責賺錢,他則是兩邊顧,顧到最後心焦力疲05/30 17:19
父親也沒想到剛退休就癌症末期吧
母親還在世就這樣爭產真的很悲哀
※ 編輯: zxp86312 (219.69.77.93 臺灣), 05/30/2022 19:09:37
36F:推 KHlawtel: 建議找律師,可站內 05/30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