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ju (QQ)
看板LAW
標題[問題] 2年徒刑可以易科罰金?
時間Sat May 7 11:41:16 2022
各位好,請教一下:
看到新聞寫:
[...]
一審考量江女在審理期間已無業,因此依4個洩密罪、2個妨害秘密等罪合併判她10月徒刑
、得易科罰金30萬元,其餘涉案員工也都離開徵信業另謀他職,各被判刑4月到1年4月。
至於行賄罪部分,因查無對價關係判無罪。高院今加重改判江梅綺2年徒刑、可易科罰金
73萬元。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190730/ELFYMMTBLBJ2FUVUHDJHIFJS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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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易科罰金」的定義,依照刑法第41條「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
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
日,易科罰金。」
可是文中的被告為何「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元」、「2年徒刑,可易科罰金
73萬元」?不曉得是否應該是「併科罰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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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2.155.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651894879.A.7AA.html
1F:推 KKyosuke: 因為他是很多個罪合併執行 每個罪都不到六個月 05/07 11:50
2F:推 maniaque: 建議先去裁判書那邊查一下兩份判決,看官方書面比較準確 05/07 11:50
3F:推 CCWck: 刑法第41條 05/07 12:08
4F:→ CCWck: VIII 第一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 05/07 12:08
5F:→ CCWck: 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用 05/07 12:08
6F:→ CCWck: 之 05/07 12:08
感謝先進指教!想再請教一下,
判決書
https://tinyurl.com/y4xfubke 寫道:
江梅綺共同犯如附表所示之罪,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
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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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決主文並沒有寫「可易科罰金73萬元」這句話,所以這個數字是記者自行換算加總
的囉?
2.判決主文只有寫「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那我們有沒有辦法知道
個別罪刑是判多久呢?譬如A罪判XXX年月日 B罪判XXX年月日 C罪判XXX年月日 加起來是兩
年。
謝謝!
7F:推 KKyosuke: 判決書全文有 主文不會寫那麼多 05/07 12:37
8F:→ maniaque: 原PO請把底下的附表拉到最右邊吧,那邊就有寫了 05/07 12:45
9F:→ maniaque: 兩年總刑度,當作是[同樣商品,買多有折扣]就能理解吧 05/07 12:46
原來那個附表在最底下有個橫條可以左右拉,感謝!
※ 編輯: scju (218.172.155.61 臺灣), 05/07/2022 13: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