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melo34 (34)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禍精神賠償疑問
時間Tue Mar 22 12:12:05 2022
今年一月出了車禍
狀況是我騎機車在停等紅燈的時候,
被對方騎機車從後面直接撞上
現場有監視器 警方救護車有到場
車禍鑑定初判對方100%肇責
對方是騎白牌125的外勞 無照無強制險
車禍造成我右小腿脛腓骨開放性骨折
開刀住院五天後休養, 診斷證明有寫需專人照護一個月,休養三個月
目前列出的項目如下
醫療費用(住院1W/開刀等1W/鋼釘14W/回診/紗布繃帶等) :16W
工作損失(照護一個月5W/個人月薪15W*兩個月) :35W
其他(機車維修5k/拐杖1k/出院與回診計程車費) : 1W
最近要開調解, 想請問精神賠償金大概要怎麼提
ps雖然我也不知道以對方財力 是不是連醫藥費都拿不太出來
調解不成上法院, 法官也會依雙方財力來決定精神賠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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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ustSad: 你可以先下載 車禍民事求償範本,爬文本板相關案件。 03/22 12:18
2F:→ JustSad: 大部分的問題我們推文回文都有回答過,可以參考。 03/22 12:19
3F:→ JustSad: 對方是一般正常外勞or逃逸外勞,影響你求償結果。 03/22 12:20
4F:→ JustSad: 簡單說,對方是上班時間一般外勞,要連雇主一起告、求償 03/22 12:21
5F:→ JustSad: 如果是逃逸外勞,走訴訟最後只是拿到一張廢紙,他要遣返 03/22 12:22
6F:→ JustSad: 看護費如果不重開醫師證明,只能列舉一個月,要附收據。 03/22 12:24
7F:→ JustSad: 家人照顧,至多只能比照看護基本薪資,不是自己喊價。 03/22 12:25
8F:→ JustSad: 工作損失,除非你能提供合約or實際損失列舉,否則就薪資 03/22 12:26
9F:→ JustSad: 換句話說,你工作損失不可能可以列舉求償35萬,想太多! 03/22 12:26
10F:→ JustSad: 台灣的精神賠償只是口號,保險公司認賠的範圍是月薪兩倍 03/22 12:28
11F:→ JustSad: 對方沒有強制險,你沒有出險,精神賠償只是你們雙方籌碼 03/22 12:29
12F:→ CCWck: 月薪10萬,休三個月拿30萬很合理啊 03/22 12:29
13F:→ JustSad: 講白話就是,有些不好列舉賠償就用精神賠償名義雙方同意 03/22 12:30
14F:→ JustSad: 月薪十萬要醫生開證明要在家休養3個月才可以列舉3個月 03/22 12:30
15F:→ JustSad: 他的醫生證明只有兩個月就只能列舉兩個月,多休不能列舉 03/22 12:31
16F:→ JustSad: 要嘛重新開一張醫生證明,要嘛就看護一個月薪資兩個月。 03/22 12:32
17F:→ JustSad: 月薪有10萬的人,就算你騎重機上班,不會幫自己保全險? 03/22 12:33
18F:→ JustSad: 這麼簡單就能判斷的問題,應該不需要原PO自己說明吧? 03/22 12:33
19F:→ JustSad: 醫療費用也不可能求償16萬,只是懶得一條一條檢驗… 03/22 12:34
20F:→ JustSad: 就算原po沒買保險,現在大家都有健保,依照單據求償! 03/22 12:35
21F:→ camelo34: 抱歉沒說清楚 目前月薪15萬 請假兩個月 加一個月看護5萬 03/22 13:26
22F:→ camelo34: 另外關於雇主 因為對方不是上班時間 好像無法對雇主求償 03/22 13:28
※ 編輯: camelo34 (1.34.200.250 臺灣), 03/22/2022 13:28:35
※ 編輯: camelo34 (1.34.200.250 臺灣), 03/22/2022 13:29:37
23F:→ camelo34: 醫療會這麼高主要就是鋼板鋼釘10幾萬健保沒有給付 03/22 13:31
※ 編輯: camelo34 (1.34.200.250 臺灣), 03/22/2022 13:32:45
24F:推 KKyosuke: 俗稱的精神賠償一向都會考量財力 03/22 13:37
25F:→ camelo34: 工作會只列兩個月是因為第三個月已開始居家上班 03/22 13:37
26F:→ JustSad: 你所有單據都要留著,就醫的車資沒單據可以比造公里油價 03/22 13:39
27F:→ JustSad: 如果你和解,可以不必重新開醫師證明,要走訴訟要重開。 03/22 13:41
28F:→ JustSad: 看護跟薪資,看醫師證明列舉求償請款,不是實際天數。 03/22 13:42
29F:→ JustSad: 對方不是保險公司,精神賠償沒有認定標準。 03/22 13:43
30F:→ JustSad: 外勞的部分,外籍看護跟勞工的合約不同,可以找雇主了解 03/22 13:45
31F:→ JustSad: 外籍看護通常是三年合約,三年返國一次;有可能會跑。 03/22 13:47
32F:→ JustSad: 簡單說,如果已經在臺灣工作多年,他可以不跑慢慢賠。 03/22 13:47
33F:→ JustSad: 你自己的部分能出險的一定要出險,對方賠的難度頗高。 03/22 13:49
34F:推 JustSad: 外籍看護的還款能力與意願比外勞高,外勞還要自負飲食。 03/22 13:51
35F:→ JustSad: 我不確定你能不能限制對方出境,如果不能,可能求償無門 03/22 13:52
36F:→ JustSad: (外籍看護跟外勞逃逸,你找到也沒用,他們被遣返不是付錢 03/22 13:52
37F:→ JustSad: 所以建議你從車主、雇主,才可能有機會求償。 03/22 13:54
38F:→ camelo34: 謝謝解答, 對方在麵包工廠上班 當天是載菲籍華僑女友 03/22 13:56
39F:推 JustSad: 是我的手機顯示又有問題?還是你有修改內文? 03/22 13:56
40F:→ JustSad: 如果醫師證明休養3個月,你能列舉三個月薪資。 03/22 13:57
41F:→ camelo34: 因為女友媽媽也住台灣懂中文通過幾次電話 所以沒馬上告 03/22 13:57
42F:→ JustSad: 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能列舉的除了精神賠償跟車損… 03/22 13:58
43F:→ JustSad: 應該全額,精神賠償暫定為上限薪資兩倍,車損打一折。 03/22 13:59
44F:→ camelo34: 醫師證明是三個月沒錯, 看這周調解狀況決定要不要直接告 03/22 13:59
45F:→ JustSad: 對方不會逃逸、返國、願意留在臺灣面對判決結果能求償時 03/22 14:01
46F:→ JustSad: 和解,只要你們雙方同意,標準只是參考,儘量別分期… 03/22 14:02
47F:→ q135q135: 關於樓上某J酒駕哥的推文 強烈建議略過別看 以免被誤 03/22 20:26
48F:→ q135q135: 導 03/22 20:26
49F:→ jim23027: 月薪十五萬,出事情不詢問專業律師,卻跑來這邊問免費.. 03/23 02:23
50F:→ jim23027: QQ 03/23 02:23
51F:噓 toyamaka: 笑死月薪15萬來這邊問幹麻 03/23 22:35
52F:→ gotfree: 如果你高薪,被告低薪,法院了不起判3萬 04/09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