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onear (膽小狗英雄)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本票裁定還是要不回來錢
時間Thu Mar 17 11:23:04 2022
如題,媽媽借了他的好朋友25萬元
但後來這位朋友都一直在裝死不給錢
後來有請他簽本票,
上個月本票日期到了後我們馬上去申請本票裁定,
但流程跑到最後時,
法院竟然說要知道對方存錢的銀行才有辦法要錢,
不然他們也愛莫能助……?
他們說只能差郵局跟工作有沒有勞保
我們也提出申請,查了後郵局只有82元,然後沒有勞保……
真的沒有其他辦法了嗎?
覺得要裁定還要知道對方錢都放在哪個銀行很扯
那他不就移來移去就都不用還錢了嗎…
求版友幫忙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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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tevenchiang: 國稅局調前一年度的所得清單,有利息代表那個銀行當 03/17 11:59
2F:→ stevenchiang: 時有錢,沒錯 當時 03/17 11:59
3F:→ stevenchiang: 現在有沒有錢不知道,但你可以執行那個帳戶看看 03/17 12:01
4F:推 KKyosuke: 告贏了也要對方真的有錢才拿得到這不是常識嗎 03/17 13:01
5F:→ deonear: 對方要有錢才能要的回來沒錯, 03/17 13:20
6F:→ deonear: 重點是 03/17 13:20
7F:→ deonear: 我必須知道對方的錢放在哪個銀行才能要回來 03/17 13:20
8F:→ deonear: 覺得很不合理…… 03/17 13:20
9F:→ deonear: 謝謝一樓,我再去跑看看流程 03/17 13:21
10F:→ iscu: 個資是受保護的, 即使你跑去查扣,也只能問銀行該戶是否有足 03/17 13:41
11F:→ iscu: 夠的$$給你查扣, 並不能知曉該用戶有多少錢... 03/17 13:41
12F:→ iscu: 研究一下對方生活環境地緣關係,猜猜可能把錢存在哪家銀行 03/17 13:43
13F:→ deonear: 這種法律真的太扯QQ 03/17 13:48
14F:→ deonear: 根本保障這些不還錢的人 03/17 13:48
15F:推 kery1120: 扣存款能扣到是運氣~縱使知道對方存錢銀行~只要對方防範 03/17 14:30
16F:→ kery1120: 不去使用或存入後即提領~一樣扣不到錢 03/17 14:30
17F:噓 iscu: 借錢本來就要自己掌控風險, 沒有道理用國家資源幫私人討債 03/17 14:52
18F:→ iscu: 沒有討債本事就不要借錢給人~ 03/17 14:54
19F:→ maniaque: 下次記得 借給壞朋友 就好了 03/17 14:57
20F:→ iscu: 為什麼銀行借錢會需要抵押,為什麼要看信用 可以思考一下 03/17 14:59
21F:→ maniaque: 法律保障所有人...... 03/17 15:08
22F:→ iscu: 應該是只保障懂法律的人 03/17 15:18
23F:→ deonear: 謝謝大家解答,看起來是沒救了, 03/17 15:42
24F:→ deonear: 但還是希望不要檢討借錢的人 03/17 15:42
25F:→ deonear: 會借都還是覺得對方需要幫助才借的 03/17 15:42
26F:→ deonear: 沒有人會想要到現在的狀況 03/17 15:42
27F:推 jasonyeh: 有些推文不用放在心上,借錢的人沒有錯,錯的是借錢不還 03/17 15:47
28F:→ jasonyeh: 的人,我媽也是借錢給朋友拿不回來,金額不多幾萬元,也 03/17 15:47
29F:→ jasonyeh: 是只能勸媽媽說就當學一次教訓,借錢給人就要有拿不回來 03/17 15:48
30F:→ jasonyeh: 的心理準備 03/17 15:48
31F:→ maniaque: 樓上.......唉~~~~ 03/17 16:51
32F:推 JustSad: 建議你先爬文,很多類似案例我們都有說過… 03/17 18:15
33F:→ JustSad: 你不先爬文,我們說一你會問二,大家會懶得告訴你… 03/17 18:15
34F:→ JustSad: 或看誰佛心願意跳出來告訴你史詩脈絡,可能還被你嫌囉嗦 03/17 18:18
35F:→ iscu: 是因為你家觀念陷入誤區,同時也提醒你這社會沒那麼單純 03/17 18:29
36F:→ iscu: 除非是為了賺利息,不然你錢借出去就要預設對方不還 03/17 18:32
37F:→ iscu: 所以金額要控制在即使對方不還自己也不心疼,頂多不往來就是 03/17 18:32
38F:推 emily20: 看能否知道上班地方 03/17 19:35
39F:→ emily20: 查出來沒勞保但要切確知曉工作地點 也是可以試試 03/17 19:36
40F:→ emily20: 查過所得 財產都沒有就是? 03/17 19:37
41F:→ q135q135: 關於樓上某m和某J的推文 建議略過別看 以免被誤導 03/17 20:13
42F:→ q135q135: 某J指JustSad 03/17 20:14
43F:→ maniaque: 那樓上除了慣例的複製貼上,又幫了什麼呢?? 03/17 20:47
44F:→ maniaque: 笑死人了.... 03/17 20:47
46F:推 budaixi: 就弄出債權憑證做個紀念吧,你說是媽媽借的那對方基本上 03/17 22:02
47F:→ budaixi: 年紀也很大了,以我經驗來講是沒機會討回了,基本上這種 03/17 22:02
48F:→ budaixi: 是要越年輕才越有可能拿的回來。 03/17 22:02
49F:推 q135q135: 幫忙提醒原po略過愛不懂裝懂之人的胡言亂語胡扯瞎說 避 03/18 01:27
50F:→ q135q135: 免其被誤導而致權益受損 03/18 01:27
51F:→ q135q135: 尤其某m和某J都非法律背景出身 對相關法律知識一知半解 03/18 01:32
52F:→ q135q135: 卻又愛不懂裝懂 某J甚至是酒駕的前科犯 渠等言論自宜 03/18 01:32
53F:→ q135q135: 略過不看 以免權益受損 03/18 01:32
54F:→ darkMood: 台灣法律就是保護違法者和人渣垃圾專門科的啊 03/18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