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n0120 (Lu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求救,馬來西亞實質受益人問題
時間Thu Mar 17 00:01:17 2022
遇到一個問題
納閔特區實質受益人是以持股25%為標準
其餘馬來地區是比較嚴格的20%
今天如果是一家在納閔的銀行
我開的公司也在納閔,跟他往來是適用25%應該是沒爭議
但如果我的公司設籍在其餘馬來地區,但又跟納閔地區的銀行往來
這是後是適用25還是20呢
請問有商業法律高手能解答嗎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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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28.2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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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esil: 不知所云 真的高手也不可能無償回答你這種問題 03/17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