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odes (宇宙護衛隊)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紓困條例第7條
時間Thu Feb 24 00:29:03 2022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
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
這個內容, 有給指揮中心發佈法規命令、職權命令的權力嗎?
目前有沒有發布過?
大家怎麼看這個"處置""措施" ? 有含授予制定法規命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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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又回到了有人在固定時間上電視講話
講完就會生效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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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adamas0422: ...... 02/24 01:28
2F:→ maniaque: 這就是空白授權的霸王條款啊........ 02/24 10:33
3F:→ maniaque: 而且注意一下,"指揮官",不是"指揮中心" 02/24 10:34
4F:→ maniaque: 疫情此時,指揮官猶如總統位階的層級 02/24 10:35
5F:噓 wim1990: 違憲的法律 鬼島還沾沾自喜 可悲 02/24 10:40
6F:→ Lailungsheng: 而且沒有責任,我負責我負責XD 02/24 11:12
7F:→ ahodes: 霸王條款霸王到什麼程度呢?文字看起來好像不能自己訂職權 02/25 04:41
8F:→ ahodes: 命令、什麼挖歌命令的,好像只能以行政處分為之? 他們有 02/25 04:41
9F:→ ahodes: 發過職權命令嗎?有個官員跟我講說指揮官依照這一條訂出 02/25 04:41
10F:→ ahodes: 來東西就叫法規命令,咦? 02/25 0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