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s1226 (las)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刑事偵查再議
時間Wed Jan 5 13:39:21 2022
對方前年毀損我家人種植於我土地上的果樹
我提告毀損後去年十月收到不起訴處分便於期限內提出再議
今天接到地檢署來電問我是否有意願與對方和解(說是承辦檢察官的意思)
因為人生第一次告別人
想問這樣表示我再議通過發回重新偵查了嗎?
但發回重新偵查我卻沒收到公文卻先接到電話這正常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69.2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641361163.A.28D.html
1F:推 GeorgeKimo: 看起來是再議成功,但是檢察官根本不想起訴... 01/05 16:12
2F:推 jasonyeh: 毀損案件問要不要和解也很正常啊,而且也不是發回續偵就 01/05 16:46
3F:→ jasonyeh: 一定會起訴,很多再議發回只是認為有些事項未調查完備 01/05 16:47
4F:→ maniaque: 檢察官對於這類民事可以解決的刑事提告,應該很煩. 01/05 17:32
5F:→ maniaque: 所以問提告方,要不要雙方民事和解處理掉,就醬 01/05 17:33
6F:→ maniaque: 當然,剛剛a 一下id看了經過,我想原PO大概不會想民事解 01/05 17:34
7F:→ maniaque: 看你要書面給檢察官,還是電話回給書記官,讓程序繼續吧 01/05 17:35
8F:→ thanatos0906: 司法官很重視裁判正確率,會盡可能用別種方式來不更 01/06 05:21
9F:→ thanatos0906: 動決定 01/06 05:21